㈠ 請問用人單位是否一定要幫港澳台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嗎
原則上只要是在中國境內工作,都應該交。建議問問你們當地管理部門
㈡ 在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將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是真的嗎
隨著內地抄與香港、澳門地區襲聯系的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人員往來的日益密切,越來越多的港澳台同胞來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央對此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為落實中央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建金〔2017〕237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台同胞,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㈢ 港澳台在大陸工作可否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
隨著內地與香港、澳門地區聯系的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人員往來的日益密切,越來越多的港澳台同胞來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央對此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意見》規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
《意見》明確,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台同胞,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同時,《意見》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出台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實施辦法;要簡化辦理要件,縮短業務流程,完善服務手段,為港澳台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積金服務;要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工作,支持更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現安居。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1],額度最高80萬最低20萬,並出台房產實名登記、公積金貸款按月劃付等新規。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收費項目。2015年9月11日,北京公積金二套房貸首付降至兩成。2015年9月,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具體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規定,異地貸款需要在繳存城市開具公積金繳存證明。
㈣ 公務員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專工上一年度屬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㈤ 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了嗎
1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㈥ 關於住房公積金國家規定是否強制繳納的問題
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6)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港澳台擴展閱讀:
1丶記者從海南省政協六屆一次會議獲悉,民進海南省委提交《關於海南省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實施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規政策強制實行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須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2丶截至2012年我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為65.2萬人,全省住房公積金覆蓋率為82%,與全國81.62%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未開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的主要是中小企業及部分勞動工、合同工及派遣工。
3丶《建議》指出,部分單位對住房公積金制度認識不到位,企業效益最大化性質影響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的一種長期的住房儲金,進一步實施住房公積金列入工資,必定會增加企業產品中的工資成本,從而影響企業競爭力和利潤所得。並且部分中小型企業規模小,人員流動性,職工工資標准不穩定,這就從客觀上造成了公積金制度在中小企業職工中建立與推行難。法律支撐體系薄弱,強制力不足。
4丶《建議》認為,在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情況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只要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後,仍未開戶繳存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不需要以單位為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前提。
5丶即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提出申請,如果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正確的,由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將強制執行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專戶。待職工以個人名義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之後,方可向管理局提出申請,將強制執行而來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6丶建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助於推進住房公積金繳存。一是與社保、工商、稅務、工會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構建統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共享企業基本信息,多方位監控企業最新動態,提高公積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㈦ 個人可不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
部分地區可以。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7)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港澳台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
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3,按賬戶余額。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4,按最高限額。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㈧ 港澳台同胞也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了嗎
據報道,日前,《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正式印發,《意見》規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
為新規定的出台點贊!
㈨ 公積金真的可以隨便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不能隨便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實質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會性、互助性、強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徵。為了實現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根據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特徵,行政機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出具體的管理規定對住房公積金實行強制管理。
由於行政機關對住房公積金實行強制管理,使得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種受限制的所有權。具體表現為:
1、住房公積金在未被提取前,職工並不能實際佔有,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專戶內統一管理。
2、住房公積金專項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規定的條件出現時才允許提取。
3、住房公積金是個人的專項資金,沒有可轉讓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現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於住房支出外,沒有其他處分權。
(9)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港澳台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5、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