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提取公積金的處罰
非法提取公積金的處罰:
(1)單位隱瞞事實,出具住房公積金虛假提取證明的,處以內違法提取金額容二至三倍的罰款;
(2)職工違反《條例》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追回所提金額,並且處以所提金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罰款;
(3)職工違反《條例》規定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號中儲存余額時,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追回所提金額,並且處以所提金額一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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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有「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等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 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有什麼處罰
租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對於租房提取公積金,國管公積金中心規定,每3個月提內取1次住房公積金容;每次提取額不超過3個月的房租,且不超過近3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12個月後,再次提取時應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3. 公積金違規提取
一般來說,公積金套現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中介機構提取完公積內金後,有可容能會攜款潛逃,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違法套取公積金被發現後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公積金貸款。而對於單位或者個人違法套取公積金而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還涉嫌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就是對於個人違規提取行為,一旦被發現,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追繳,而之前交給中介機構的「中介費」也將會打水漂。上文提到的陳先生,不僅損失了中介費,也受到了3年內限制提取公積金的處理。
所以,找人代取公積金,很有可能得不償失。建議慎重選擇,依照規定提取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4. 違規提取公積金被封下個月正常進賬么
根據違規提取的不同情形,管理部會有不同的處理措施。
1、在申請提取時提內供虛假材料的,審核工作容人員應立即終止業務辦理,並做出以下處理:
(1)書面通報繳存單位;
(2)對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追繳違規提取金額,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
(3)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也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2、已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但網簽後退房的,提取人應自退房之日起一個月內通過致電12329或到管理部以及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辦理終止該套房屋的提取手續,並將購房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部退回。
管理中心採取定期聯網核查的方式,發現自退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辦理的:
(1)將自動終止提取,並通知提取人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人拒不辦理的,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
3、單位協助個人辦理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
(1)將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並對外公布;
(2)管理中心不再受理違規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系統中辦理單位開戶、繳存、提取業務;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 違規提取公積金要承擔什麼後果
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停止提取,並限制提取人日後的提取和貸款申請。
一、違規提取市屬公積金要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違規提取的不同情形,管理部會有不同的處理措施。
1.在申請提取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審核工作人員應立即終止業務辦理,並做出以下處理:
(1)書面通報繳存單位;
(2)對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追繳違規提取金額,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
(3)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也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2.已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但網簽後退房的,提取人應自退房之日起一個月內通過致電12329或到管理部以及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辦理終止該套房屋的提取手續,並將購房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部退回。
管理中心採取定期聯網核查的方式,發現自退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辦理的:
(1)將自動終止提取,並通知提取人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人拒不辦理的,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
3.單位協助個人辦理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
(1)將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並對外公布;
(2)管理中心不再受理違規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系統中辦理單位開戶、繳存、提取業務;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違法騙提他人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個人
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違規提取國管公積金要承擔什麼後果?
資金中心加大對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等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懲戒力度,如有虛假,資金中心可採取如下措施:
1.終止職工提取行為,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退還所提金額;
2.將違規行為通報主管部門及所在單位並在中心門戶網站公示;
3.將違規信息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
4.自違規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5.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註:對於繳存、提取和內部管理規范的誠信單位,資金中心探索建立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綠色通道”,逐步完善守信激勵措施。
來源: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6. 違規提取公積金要承擔什麼後果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也不受理其貸款申請。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單位協助個人辦理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將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徵信系統,並對外公布,不再受理違規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在住房公積金系統中辦理單位開戶、繳存、提取業務,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為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和中介機構,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職工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逾期不退回的,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嚴肅依法懲治。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7. 違規提取公積金怎麼處罰
租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對於租房提取公積金,國管公積金中心規定,每3個月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額不超過3個月的房租,且不超過近3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12個月後,再次提取時應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公積金中心如果發現單位協助職工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或單位未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履行審慎核實義務的,將相關信息記入資金中心「單位不良信息庫」,並將情況通報一級主管部門。如果發現房屋中介機構教唆或協助職工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將相關信息記入資金中心「中介機構不良信息庫」,資金中心視情況採取限制其代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的措施,並將情況通報有關管理部門。
北京公積金中心已公布防騙提規定
北京公積金中心早在今年6月份就公布了防止騙提的系列規定。比如規定租房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另外,為遏制某些單位違規協助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北京公積金中心還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要提供新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8. 違規套取公積金有何處罰
非法套取公積金將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禁提禁貸」。職工利用虛假資內料提取住容房公積金,一經查實,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依法採取相應的行政處理措施,包括責令限期退回騙提款項,自追回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9. 公積金違規被發現,導致公積金賬號凍結五年。我應該怎麼辦
你好,首先,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回中心要記載其答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也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其次,法院凍結資金的時間期限有規定,一般是一年,但可以續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你看根據規定,去和公積金中心協商,或找中介協商。
最後希望你早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