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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退住房公積金

發布時間:2021-01-15 18:55:28

⑴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1)第二次退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⑵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間隔多長時間

住房公積金可以一月提取一次,每個季度提取一次以及每年提取一次。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第九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 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2)第二次退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的用途如下:

1、裝修住房

這一用途只適用於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職工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住房公積金還可以在裝修的時候使用,大家可以在各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處進行申請和咨詢。現在裝修花費並不低,用住房公積金可以為我們減少一部分開支,這樣,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也盡可能地不影響現有生活質量。

2、治療重大疾病

人生難免發生意外,如果患重大疾病或需重大手術進行住院治療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包含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應是本人或配偶,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的一年內有效,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中個人承擔的部分。

3、父母給子女購房

父母為子女買房也可使用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不為共同購買人,也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就是說如果購買的自有住房沒有使用住房貸款,那麼提取父母的公積金是可以的。

⑶ 住房公積金退過一次第二次退要多久能不能在兩個月內搞定

因償還購房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辦理之日起滿半年後才專可第二次申請提取,每次提屬取都需要經過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
(1)供樓存摺(純商貸需打最近一期還款記錄)或銀行最近一期還款對帳單(需加蓋銀行業務公章),組合貸款需提供商業貸款累計還款證明(對賬單需加蓋銀行業務公章);
(2)住房公積金存摺;
(3)支取人身份證。

⑷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退要等到五年以後嗎

應該不是叫退,而是提取。
公積金第二次提取,一般需要間隔12個月以上,有些城市規定,只要跨年度就行,比如你2014年的12月提取了公積金,到了2015年,你又可以辦理第二次提取了。

⑸ 如果我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是第幾次取住房公積金,只要是需要滿足以下手續和條件:

一、取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

1、借貸者的公積金帳號;

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月繳存額;

3、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地點。

二、三個月一取的住房公積金手續:

1、有租房合同;

2、身份證;

3、戶口本原件;

4、本人公積金帳號。

三、離職員工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本人公積金帳號;

3、農業戶口(戶口是非農業有地需前往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第二次退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便民新舉措:租房提取公積金將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縮緊到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額為3個月個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總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為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規,對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新規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主要內容為:

1、規定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應在天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並逐月繳存滿半年。

2、規定職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過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購私產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

3、將天津領取失業保險金、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三項提取規定進行統一調整,規定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賬戶應封存滿半年。

4、規定職工及配偶同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按揭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政策執行。

⑹ 退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怎麼弄

還是需要員工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即可。專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⑺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約定提取續交需要什麼手續

假如您正在償還住房貸款的話,那您可以「還貸提取」公積金。
還貸提取公積回金的,有以下兩種方式,但答只可以選擇其中一種。
1、償還住房貸款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就是「委託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委託所在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和貸款銀行,在其按月償還住房貸款後,依據其按月償還貸款情況提取公積金(含新職工住房補貼),並直接劃轉到指定扣款還貸的個人銀行帳戶。
您憑相關證明材料到貸款銀行辦理簽訂《委託協議》手續。多人委託的,應當同時到場辦理手續。證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職工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扣款還貸委託書及指定扣款還貸的銀行存摺(卡)、身份證、公積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員委託的,還應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其中借款合同、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需同時提供復印件。(委託提取只適用於蘇州大市范圍內的住房貸款。)
2、還貸提取公積金現金的,一年可以提取兩次。憑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每年兩次提取,要保留10個月的繳存額,待還清貸款後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蘇州大市范圍外的住房貸款的話,那還需提供借款合同、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證明及明細(當年有效)。

⑻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和公積金卡。

2、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離休、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9、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0、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8)第二次退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⑼ 剛退住房公積金就辭職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嗎

剛配住房公積金就辭職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嗎?你已經退過了,不可能再去退一次的。

⑽ 第二次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問題應如何解決

1、累計提取金額未超過提取限額的情況下,再次提取時,應提供您的身份回證,上一次提取時的提答取記錄單即可。如果已經達到您的提取限額,則需要按照首次提取重新提供材料。目前租房一年提取一次,即與上次辦理提取手續的時間間隔12個月。
2、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房租發票或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住房公積金提取儲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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