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條件是怎樣的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Ⅱ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買房貸款僅限鄭州市區么
河南的公積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話可以在異地貸款買房的。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已全面實施 貸款流程相應簡化: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各分支管理機構,機關各部門: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36次會議精神,現就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貸款申請條件
職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曾在異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其他貸款申請條件按《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
在鄭州市區內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僅申請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元。在鄭州所屬縣(市)和上街區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40萬元。組合貸款總額不設上限,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上述規定執行。
三、調整貸款最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下同),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8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
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發放貸款。
四、簡化貸款辦理手續
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提供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款額應當不超過夫妻雙方繳存基數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應當不超過借款人的繳存基數;共有權人的繳存基數可與借款人合並計算;組合貸款由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審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調整存量房貸款期限
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15年。
六、暫停辦理「轉按揭」業務
為充分保障繳存職工購房時的公積金貸款需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即「轉按揭」)業務。
Ⅳ 鄭州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借款人夫妻雙方抄均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45萬元;借款人一方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35萬元。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規定
1、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40%;暫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3、轉按揭貸款額度按不超過原購房總價的70%及房產評估總價的60%,且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限定;
4、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上街分中心、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依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的年齡、家庭收入認定。
Ⅳ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情況下 2個小時左右就可以了
Ⅵ 鄭州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回具有完全民事行答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Ⅶ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鄭州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證明復印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計程車從業者不提供該項資料,但提供從業資格證復印件),需驗證原件。
(4)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需驗證原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需驗證原件。
(6)首付款發票原件(二手房為資金監管付款憑證)及復印件2份,需驗證原件。
(7)《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2份(購買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房產除外),需驗證原件。
(8)《國有土地使用證》(全部)復印件1份。
(9)《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於還款的銀行帳號。
2、鄭州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證明復印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計程車從業者不提供該項資料,但提供從業資格證復印件),需驗證原件。
(4)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需驗證原件。
(5)借款人用於還款的銀行帳號。
(6)原房產證,賣方夫妻雙方身份、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及買賣合同、首付款收據或資金監管憑證。
3、鄭州公積金轉按揭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需驗證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證明復印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計程車從業者不提供該項資料,但提供從業資格證復印件),需驗證原件。
(4)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需驗證原件。
(5)借款人用於還款的銀行帳號。
(6)房產證、原貸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購房合同、原貸款近24期的銀行還款記錄及銀行貸款本金余額證明等材料。
注意事項:
①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到同一張紙上;
②戶口本復印件需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③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結婚的、離婚或喪偶後未再婚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最近30日內出具的婚姻記錄證明;
④購買鄭東新區住房的,提供《鄭東新區房地產個貸抵押檔案袋》、《鄭東新區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申請書》;
⑤配偶不是鄭州住房公積金市級繳存戶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情況證明和繳存明細記錄;
⑥未參加公積金制度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收入證明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符的,提供銀行代發工資流水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有效的收入認定輔助資料,不能提供輔助認定資料的,最高按繳存基數的1.2倍或鄭州市最低收入標准認定收入;
⑦以商貸購買二手房或市區以外住房的,暫不能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