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廊坊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提取手續有哪些
根據《住房公積來金管理源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⑵ 廊坊公積金貸款,需要多久放款,聽說現在貸不下來了
具體要看當地的辦來事效率,可以自咨詢辦理銀行或者12329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⑶ 現在在廊坊買房,用公積金貸款,有什麼限制條件
您好,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專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屬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⑷ 廊坊住房公積金證明取我沒有公司開的證明,但是要買房了
廊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本級營業廳
《廊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章 提取證明
第十三條 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本、單位證明,有以下第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相應提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本人委託他人提取的,受託人除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受委託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十四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證明:
(一)職工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返還住房、公有住房或私產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購房發票及其復印件或合法收據,也可以提供契稅完稅證明、產權證及其復印件。
(二)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房改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房改協議及其復印件、合法交款收據及其復印件。
(三)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或相關證明及其復印件、付費發票及其復印件。
(四)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規劃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及其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復印件、付費發票及其復印件。
第十五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憑證以及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每年提取一次。
第十六條 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應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及其復印件、公安或房管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及其復印件、支付房租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十七條 職工離退休的,可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一種:
(一)縣級以上組織、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及其復印件;
(二)經縣級以上組織、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職工離退休審批表及其復印件。
第十八條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其復印件、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其復印件或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其復印件。
第十九條 職工調離本市並遷出戶口的,提供調令及其復印件、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條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第二十一條 農業戶口進城務工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其復印件、戶籍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二條 職工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應提供戶籍注銷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其復印件、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管理賬戶兩年後未重新就業的,應提供職工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重新就業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五條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及其復印件、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 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應征入伍、上學等相關證明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條 職工憑提取證明,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向「中心」出具證明。
第二十八條 職工持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材料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中心」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請人並在3日內辦結提取手續;不予提取的,應說明原因和理由,並告知申請人。
集中封存戶內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憑提取憑證直接到「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九條 經「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由職工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⑸ 廊坊公積金貸款需要多長時間放款
公積復金貸款審批到放款的周制期一般在1~3個月之間,甚至更長的時間。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⑹ 廊坊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領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來管理條例源》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⑺ 河北廊坊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證件
廊坊市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手續:
《廊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和同戶籍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或者戶口薄、單位證明,有第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相應提供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本人委託他人提取的,受委託人除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受委託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十四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證明:
(一)職工購買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返還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者協議、購房銷售不動產發票及其復印件,也可以提供契稅完稅證明、產權證及其復印件;
(二)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房改房的,提供與單位簽訂的集資或者房改房合同(協議)、購房票據及其復印件;
(三)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相關證明及其復印件、付費發票及其復印件;
(四)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建設、城鄉規劃部門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權證》、付費發票及其復印件。
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職工償還自住購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償還貸款本息的已還款對賬單(需銀行蓋章)以及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十六條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應當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十七條職工離退休的,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一種:
(一)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及其復印件;
(二)經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職工離退休審批表及其復印件。
第十八條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其復印件、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其復印件或者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其復印件。
第十九條職工調離本市並遷出戶口的,提供調令及其復印件、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條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一條住址在鄉鎮或者農村的進城務工人員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二條職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三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其復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及其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千元以上的,還應當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對該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者未辦理轉移的職工,提供職工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社區居委會開具的該職工未重新就業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及其復印件、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應征入伍、上學等相關證明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及其復印件。
第二十七條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相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認定證明、突發事件中職工本人實際負擔的費用證明、戶籍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及其復印件。
⑻ 公積金貸款條件 廊坊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專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屬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⑼ 各位大哥,我想問問在廊坊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什麼手續,麻煩嗎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1、本人參加住房公回積金制度一年以上,並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3、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30%以上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職業、經濟收入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險;
6、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由開發單位提供擔保。
備註:所購住房的開發單位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