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職工本人身份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期房: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 現房:購房合同、不動產發票、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二手房:房屋買賣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國有土地使用證;b.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c.施工許可證。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縣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離休、退休證。 出境安居:安居簽證證明。 調離本行政區:調令和戶口遷移證明。 終止勞動關系的文書,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具的辭退證明。 改制的單位原則要求接管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辦理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請到信貸業務處簽訂《委託劃款協議》。 期房購房合同(現房、二手房契稅發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當年償還貸款明細(存摺)。 夫妻雙方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年收入證明。 公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月租金憑證或經房產部門鑒證的住房租賃合同。 原繳存人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手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提取人的書面報告和原繳存人單位的意見或證明
㈡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用於租房,需要哪些材料及步驟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身份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提取規定內》:「支付本市容範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我打過住房公積金電話咨詢過了一年只能提取兩次。而且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繳交金額的50%
㈢ 深圳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3)深圳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工資要求和組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月繳存額)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第二十條(繳存比例和基數的調整)單位每年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一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單位按照公積金中心有關規定並根據職工工資變動情況每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一條(繳存基本要求)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按時、逐月、足額繳存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應當指定專辦員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
單位應當在其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載明單位有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免繳、減繳、緩繳住房公積金情形)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按照規定繳存,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免繳。
因連續虧損兩年等情況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對單位提交的申請予以核准。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期限屆滿後未能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申請。
㈣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用於租房,需要哪些材料及步驟是什麼
根據住建部、財抄政部、央行發布的通知:
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資料:
1、因租房提取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2、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3、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分成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㈤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 需要帶什麼資料
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預約,就是卡上那網址,每天早上7點會更新後幾天的人數,預版約的時間和地點自己選,到了時權間拿上身份證和公積金卡還有轉保證明去預約的地點取就好了,全部取出來就是消戶提取,三個月後錢會打在你張公積金卡的個人帳戶上。。。
㈥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一份(可直接到網點領表);
(二)職工身份證原件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三)委託配偶辦理的,須提供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委託其他人辦理的,須提交須提交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並同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6)深圳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一)職工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後可通過自助渠道辦理;
(二)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到深圳市房產查檔網點查詢實際房產數量並列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再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以公積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等規定審核的額度為准;
(四)職工可憑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密碼」在發卡行自助終端辦理提取預約業務(支持跨行預約,暫開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終端公積金業務功能)。
㈦ 深圳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資料
勞動者提取公積金的,如果勞動者是辭職的,其需要提供用人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和戶口證明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
1、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取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有關證明、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需要申請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規定程序,憑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3、交房租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4、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6、戶口遷出所在市、縣的,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簿、出國護照及簽證。
7、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書、裁判文書等。
8、非該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