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沒有取過公積金,為什麼賬戶狀態顯示提取銷戶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同樣必須通過匯交單位辦理,由匯交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附有關支取證明材料,經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辦理銷戶手續。辦理銷戶手續,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離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及身份證。
(2)具有本市戶口調離本市的,應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及調出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3)具有外地戶口的職工調離本市,應提供外地身份證、戶口本及調入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4)出國定居的,應提供國外定居證明辦理銷戶。
(5)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繼承人提供戶口注銷證明辦理銷戶。
Ⅱ 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銷戶和非銷戶對嗎
對的,有的情況不需要銷戶,有的情況需要銷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住房公積金賬號注銷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除了可以用於提取外,還可以用於貸款,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Ⅲ 我辭職了,住房公積金注銷了,那裡所有錢能取出來嗎
勞動者辭職的,住房公積金的錢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勞動者是外地戶口或本地戶口遷出,可以銷戶提取。
職工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行政區域繼續工作,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4、戶口簿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
辦理流程
本人或配偶攜帶上述材料辦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還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
辦理地點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本級辦事處的,職工可以到市本級任一辦事處申請辦理;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區市縣辦事處的,職工應到賬戶所在辦事處申請辦理。
辦理時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補充說明
1、職工銷戶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欠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允許銷戶。
2、符合此情形的,辦事處一般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並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職工發生本項行為後,再次申請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兩年內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積金,但職工可以提供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的除外。
4、經管理中心辦事處(營業網點)審核,認為職工提供的有關材料、證明文件或其申請提取資金的用途需延伸審核的,辦事處(營業網點)可要求職工補充材料或採取面談、實地復查或向相關部門核實等方式審核,相關人員應予以配合;相關人員拒絕配合或申請材料無法核實的,辦事處(營業網點)可作出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Ⅳ 住房公積金如何銷戶提取余額
滿足下抄列條件的用戶,准備好身份證,公積金卡、退休證前往公積金中心進行銷戶、提取余額即可。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不用退休證。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離、退休的;
(二)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三)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六)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Ⅳ 住房公積金賬戶怎麼注銷
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流程:
(一)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並、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賬戶余額、結轉人數為零才可以申請注銷。
(二)申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時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積金中心審核:
1、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
(三)單位憑經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
注銷申請前,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①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②職工有接收單位的,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
③職工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並通知職工。
實施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二條,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Ⅵ 把公積金取出來銷戶有什麼影響不
公積金取出來銷戶沒什麼影響,其實如果這是在你辭職後取出來的,回你這個帳號就已經注銷了答,但以後還能再繼續交。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轉移或者封存;在建立新的勞動關系後,可以繼續使用原來的公積金賬戶交納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參考資料:中國住房公積金網
Ⅶ 離職後提取公積金,公積金賬戶為什麼會被注銷
離職後你如果提取了公積金,公積金賬戶還會存在不會被注銷。它會隨著你進入下一個單位時繼續使用。
Ⅷ 公積金全部提出賬號注銷能否再重新開戶
如要注銷,需離職一年以上,需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提取申請表兩份來辦理提取,辦理提取後可以注銷,如已有新單位,可以將原單位的公積金轉移到新的單位。如果是外省市戶口的員工與上海終止勞動關系,可以辦理提取的手續,但是是銷戶性質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8)住房公積金賬號注銷提取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02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對管理條例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補充,並要求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國務院報告。
2010年1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發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和領用作出了更多說明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