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好處有哪些
企業為員工建立住來房公積金制度,體源現了企業對員工物質層面的有效激勵,維護了員工的切身利益,傳達了對員工的傾心關懷,既能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歸屬感及凝聚力,也有利於形成和諧的企業文化和有益的工作氛圍,有利於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有利於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起到源源不斷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同時,企業為員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後,員工個人的住房問題將移交社會解決,既履行了法定義務,也擺脫了企業辦社會的沉重包袱。真誠地希望我們的企業能夠遵守國家的相關制度,在企業取得較高利潤的同時,為員工帶來更多的福祉。總之,通過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員工實現了雙贏,員工通過低息貸款可實現住房夢,單位也更好地履行了社會責任,為以後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貳』 企業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企業繳納住房公復積金沒制有條件,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需要准備材料: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更名文件或單位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或變更登記情況證明、社會信用代碼證或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住房公積金匯繳協議、委託付款授權書。
然後申請人到中心網點(或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提出相關業務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就是變更成功
參考來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溫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叄』 關於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規定,法律依據是必須繳納么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單位是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依據《回住房公積答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肆』 每個企業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對。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為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不分國企,外企,民企,都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這是員工的合法權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也明確規定了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且最低繳費比例不能低於職工工資的5%。沒滿一年,是員工底薪的5%,如果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則是員工一年稅前平均工資的5%。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伍』 一般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賬務上怎麼處理的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個人代扣住房公積金應全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專科目實現,可以屬不設立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代扣科目結算,因為這樣月末處理時候更加復雜。
『陸』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根據《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專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屬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柒』 請問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公司和個人部分)及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回庫存現金 / 銀行存答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計提企業繳納五險一金
借:生產成本 (工人的)
製造費用 (車間的)
管理費用 (管理部門)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實際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 醫療 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