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省購房東莞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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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回
(一)職工所在單位答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能提取多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3.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准備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借款人簽署的《加入貸款信息互通授權書》(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申請人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窗口或受委託銀行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辦理,並出具《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辦理,並告知原因。
(3)東莞購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比例擴展閱讀:
公積金中心辦事處窗口聯系方式:
地點:【南城辦事處】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三聯大廈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常平辦事處】東莞市常平鎮常東路東田麗園領豪坊127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塘廈辦事處】東莞市塘廈鎮花園街16號建行塘廈中心分理處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虎門辦事處】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富民商務中心15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石龍辦事處】東莞市石龍鎮政府廣場東北角4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4. 2017年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專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屬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最新方法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八條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租住本市住房的,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可計提不高於職工本人繳存當月金額60%且不超過540元的住房公積金作為支付租金的補充資金。
符合本條情形申請提取的,須是本規定頒布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時間間隔不少於6個月。
3、《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委[2015]3號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間隔為不少於3個月。
4、《關於調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通〔2016〕20號每月提取限額從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從月繳存額的60%提高至月繳存額的65%;提取的時間間隔從不少於3個月調整為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
(5)東莞購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比例擴展閱讀
辦理條件
1、適用范圍:適用於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支付房租的補充資金。
2、代辦要求: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託他人代辦此類業務,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批量代辦除外),否則,需申請人本人到場辦理。
3、賬戶要求: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4、信息申報:申請人須如實申報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狀況,否則一經查實以騙提套取論處,5年內限制提取和貸款的權利,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辦理間隔: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申請人提交業務申請時,應以一種方式為准,不能重復的提交業務,比如重復的發送提取簡訊;若反饋結果為失敗,申請人可以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申請。
6. 東莞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和基數分別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回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答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7. 最新的東莞公積金離職提取是比例是多少呢有小夥伴提取的么我的總額是1800左右
你好,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住可以一次提取2千左右。
1,離職之後三個月且非東莞戶口,拿著公司開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去你們公司給你開戶的銀行進行審批,審批過了,就去對公窗口辦理提取,你提取的公積金只能提取你繳納那一部分,公司繳納的只有貸款時可以提取。
2,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或建築造價,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壹年內辦理提取。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未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購房合同或交易登記證明書批准當月余額;已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發證當月余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余額。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2)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戶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范疇,只能辦理封存)。
(7)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8)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戶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戶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1)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戶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東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2)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3)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葯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准。
【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准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流程
(2)離休、退休的提取流程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取流程
(5)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流程
(6)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流程
(7)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流程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流程
(10)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流程
(11)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取流程
(1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流程
(13)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取流程
8. 東莞住房公積金全部能提取出來嗎
可以的,需要滿足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東莞購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比例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9. 在東莞購房想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嗎
可以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專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屬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10.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專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