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寧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青海省的已經出通知了,西寧市的還不知道,如果沒有也應該快了
2. 青海省西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
提取的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或戶口為外地,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結清貸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時間:
購房提取需在產證辦出後方可申請提取,同時職工自產證發證之日起有六個月的辦理期限,超過六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提取,必須自結清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超過三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提取的手續: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然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審核通過後銀行會將款項劃轉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儲蓄存摺。
提取的材料:
1、單位出具的《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3、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希望對您有用,望採納,謝謝
3. 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干什麼的啊
西寧來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系屬西源寧市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獨立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縣級建制。2004年3月根據國務院及省、市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的要求,在原資金中心的基礎上組建成立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現內設辦公室、歸集管理部、信貸管理部、財務會計部、信息技術部5個職能部門。
4. 西寧市住房公積金查詢
一、西寧住房公積金查詢熱線:0971-16887168
1、查詢方式:
(1)到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鐵路分中心、各縣管理部服務窗口咨詢;
(2)移動簡訊查詢:編輯手機簡訊「身份證號+空格+密碼(初始密碼111111)」發送至106573110088;
(3)固定電話語音查詢0971-16887168;
(4)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2、查詢內容:
單位和職工可查詢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及繳存、提取、貸款明細。
3、查詢所需要件:
(1)通過管理中心服務大廳、鐵路分中心、各縣管理部服務窗口查詢的,職工應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經辦人員應出示單位證明和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2)通過電話、簡訊或網路查詢的,職工應輸入本人居民身份證號。
5. 如何提取青海省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已辭職了
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估計是可以取。
6. 青海省西寧市要是離職了,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西寧市應該是能夠提取的
7. 青海省西寧市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行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專賬戶內的存儲余屬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8. 西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可以公積金提取嗎
西寧在市區就可以提啊,最好請人幫忙下,較快。
9. 青海省西寧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能夠公積金提取嗎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專建造、翻建屬、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積金中心還規定有其他情形,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