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在湖南株洲異地貸款買房嗎
您好,可以的。貸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借款申請人為在職職工的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七)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 、貸款所購房首付款規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准)的 90% ;購買其他性質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准)的 80% 。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2.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如您在深圳市的復中國銀行申請制貸款業務,是無法使用深圳公積金購買外地商品房(如惠州、東莞等地)的,只有購買本市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類)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3. 東莞的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嗎
東莞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出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買房的。
根據東莞住房公積金中心回下發的答《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須知》第四條購買外市住房。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窗口經辦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並提交辦事處主任崗審批;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受理並告知原因。辦事處主任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批通過,業務辦結;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並告知原因。
(3)東莞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細則擴展閱讀: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須知》第一條第一項《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4.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買房怎麼申請
東莞公積金不能異地買房,就是不能申請貸款,不過你可以把公積金都取出來可以買,有離職證明就可以的
搜狐焦點網東莞站
5. 廣州市的住房公積金能否在東莞使用
廣州市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在東莞市使用的。
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並要求各城市公積金管理部門抓緊出台相關細則。
東莞市異地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地級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收復印件)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三、辦理流程
1、領表咨詢。貸款申請人到我市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也可以通過我市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3、核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後,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4、開設賬戶。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
5、辦理貸款。具體手續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相同。(櫃員內部操作時應將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職業錄入系統中的借款人資料表中的申請人職業欄)
6. 東莞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高達多少
一般最高可以達到40萬,具體批款額度需要根據實際批款額度為准。
異地公積金在購房貸款金額需要遵循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政策規定,可以參考以下公積金貸款計算方式進行計算。(可以在網站搜索公積金貸款計算器,根據個人情況輸入可計算出大概金額作為參考。)
公積金對公積金額度計算一般參考貸款人的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最終的貸款額度根據貸款人這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額度來確定。
·貸款人還貸能力計算:
1. 計算公式為:
*個人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均有公積金賬戶且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註:
(1)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2)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正規的評估機構評估值)×貸款成數
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8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7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5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和評估價格不一致時,取二者低值核定額度。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b.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建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註:
1、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
2、2015年9月15日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
7. 公積金異地貸款最新政策
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細則出台
2015年9月21日,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為落實《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要求,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三、相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
(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信息核實聯系人要盡職盡責。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信息核實聯系人、聯系方式有變動,請以書面形式,及時報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積金中心要按照異地貸款政策要求,抓緊開展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