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要交多久才可以取出來呢 有什麼要嗎
住房公積金沒有硬性規定需要交納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住房公積金交後多久能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承辦銀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二選一即可。
房子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子所有權證》;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非員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話,還應供給婚姻證明或許親屬聯系證明;
4、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有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供給《房地產生意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
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假如購買的是這種房子,供給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5、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6、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7、出境久居的,應出具出境久居人員批閱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久居有用證明;
8、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勞作聯系,應供給與原單位,就是自己作業過的單位,停止勞作聯系證明、市(縣)勞作能力判定委員會出具的勞作能力判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Ⅱ 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提取全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抄的,可以提襲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Ⅲ 住房公積金交滿多長時間才可以提取
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積金怎麼用?
1、購房:這個其實就是當初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初衷,購房的時候用於貸款。同時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用於首付。
2、如果已經有自住房的情況下,不管是建造、還是翻建、或者大修住房都是可以使用使用住房公積金。
3、如果是租房,住房公積金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過公租房、商品房額度是不同的。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
4、可以用父母住房公積金購房,就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這種情況下是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
5、如果沒打算買房或者其他的需要的時候。可以到相關部門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6、如果家庭遇到了特別大的變故,住房公積金可以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參考鏈接:網路_住房公積金提取
Ⅳ 住房公積金交幾個月可以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只要符合使用標准即可取出使用,沒有明確的繳納時間標准,只有在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各地政策不同有關於繳納住房公積金年限的規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住房公積金交後多久能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關於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條件的規定: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Ⅳ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後,什麼時候能提取公積金
期房申請抄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襲:購房職工可以通過售房單位,或者也可到貸款承辦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咨詢辦理貸款的相關事宜,測算可貸額度和期限。
第二步:購房人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同時遞交相關資料復印件,同時攜帶原件備驗。
第三步:獲得批準的借款申請人在接到經辦人員通知後,按約定的時間到約定地點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文本。
第四步:辦理購房交易和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步:已辦妥手續的貸款由貸款承辦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資金直接劃轉借款人所購樓盤的售房單位指定的賬戶。
(二)期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證及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憑據;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5)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6)公積金要求的其他資料
Ⅵ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般是一年提取一次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Ⅶ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多長時間才能提現
提取公積金跟繳納多久是沒有關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7)住房公積金交後多久能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Ⅷ 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之後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抄按揭買房的話,銀行/公積襲金已經放款,並取得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以及購房發票,二手房需完稅證,在貸款期間提取。全款買房的話,取得上述資料,在付款後兩年內提取。二、以下這三種情況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積金的:1、貸款購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直到貸款還清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貸款的當年還款額;2、一次性付款購房:一次性購房需要在購房後一年內提供材料提取公積金,且只能提取一次;3、離職:如果離職後沒有新的工作單位,離職一個月後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