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資料
1、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②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到了新單位後 找原單位的人事部 要來你的公積金卡號之類的東西 報給你的新單位 他們就會幫你續交了 如果是單純的轉移之類的 可以打114 查詢辦理住房
③ 寧波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個人沒抄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襲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④ 寧波鄞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在哪
寧波市鄞來州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源心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蕙江路567號(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二樓)
寧波市鄞州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0547-12329
(4)寧波住房公積金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市中心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部、信貸管理部、公積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執法稽查部、房改審批部7個部門,下設8個分中心即:餘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寧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鎮海分中心、北侖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職責為: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法律、法規和市中心制定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作和保值、增值。具體承擔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使用、行政執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你好,來提取出公積金需要滿足一些自條件,比如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是交的房租,超過家庭總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議通過官網查詢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滿足條件即可提交申請,但審批手續繁瑣,短時間內無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錢需求,建議您選擇大品牌進行借款,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它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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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寧波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寧波啊,目前好像是可以請人幫忙取的啊。
⑦ 不知寧波的住房公積金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
寧波的住房公積金呀,要是找人幫忙下,當然容易取了。
⑧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幾點開門
辦公時間: 09:00-12:00 14:00-17:00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解放南路166號
郵政編碼:315000
業務咨詢熱線:12329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8個分中心 即:餘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寧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鎮海分中心、北侖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職責為: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法律、法規和市中心制定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作和保值、增值。具體承擔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使用、行政執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寧波住房公積金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公積金網頁
⑨ 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
第四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支取。
(六)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
第二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支取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經審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五)職工持現金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