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寧波是不是能夠提取公積金啊,具體需要什麼條件啊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第四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回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答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支取。(六)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第二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支取按以下程序進行:(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二)單位經審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五)職工持現金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
㈡ 房屋租賃提取公積金都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房屋租賃公積金時應提供證明材料:
1、帶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提取公積金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等相關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並填寫本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審批表》。
2、到個人所在單位加具意見並蓋章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審批手續,就可以到公積金開戶銀行提取存儲余額。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
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2)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租房者提取租房公積金租房的,只要能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繳納票據便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從而減輕租金壓力,但對提取的額度會有一定的限制。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哪些條件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第四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支取。(六)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第二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支取按以下程序進行:(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二)單位經審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五)職工持現金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
㈣ 寧波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流程有誰了解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這是屬於異地提取公積金,住建部給出了提取公積金的相關規定,其中包括異地提取的條件。
㈤ 寧波是否能提取公積金,能用租房方式嗎
寧波租復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本人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租房合同、無房證明
提取額一般一個月是700元
另外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職工;
2、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職工;
3、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
4、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的職工;
5、通過市場租賃方式租賃自住住房的無房職工;(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住房,通過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㈥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條件
1.租房提取公積金,這個明白吧。
2.提取條件,明白吧。
3.放寬,明白吧。
就是以前的租房提取條件很繁瑣,要求很高。現在手續簡單。
㈦ 公積金在寧波是否能提取,不知需要哪些條件啊
在寧波開戶繳納公積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一是職工購買、建造專、翻建、大修自住屬住房的;
二是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是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如購買商品房提取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商品房銷售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㈧ 寧波 公積金 提取 條件
寧波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條件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回住房的;
(二)償還答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根據新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㈨ 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資料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
第四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支取。
(六)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寧波市的。
第二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支取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經審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五)職工持現金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