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惠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材料)
需要材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1)惠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擴展閱讀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❷ 在惠州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是直接去銀行就可以了嗎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
規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❸ 惠州哪些銀行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般是建行或者中國銀行,具體可以咨詢12329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❹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資料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以本市簽約商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為例,需要以下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3、借款借據及本年度還款計劃表;
4、近期三個月還款流水表;
5、申請人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有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需一並提供;
6、貸款購買二手房首次登記建檔需提供購房發票、契稅發票原件;
7、申請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廣東省內開戶的儲蓄卡或者存摺;
(4)惠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擴展閱讀
惠州市住房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用途才能以提取:
1、購買商品住房(一手房) ;
2、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
3、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 ;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遣贈人申請提取;
5、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 ;
6、本市簽約商業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
7、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商業貸款);
8、基本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困難、出境定居 ;
9、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
10、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 ;
11、建造自住住房;
12、本市非簽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13、購買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❺ 惠州城市戶口如何提取公積金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單位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4、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的
2、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的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惠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申請: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境外居民提交護照)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對於不準提取的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3、轉賬至綁定銀行卡: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將自動轉入職工綁定的銀行卡(儲蓄存摺)賬戶。
注意事項:
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
可委託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單位管理人員辦理,受委託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身份證明
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的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
❻ 惠州住房公積金辭職後什麼時候可以取
辭職以後,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辦理了住房公積金減員手續後專,勞動者可以持解屬除勞動合同證明、身份證、銀行賬號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是15天左右。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購房公積金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6)惠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❼ 辭職離開惠州了能把公積金提取出來嗎
辭職後可以把公積金提取出來,需要去惠州提取。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參照《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第二條規定,單位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可按房租一定比例提取,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房租全額提取;
(七)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的;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十)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一)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三)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四)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十五)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參照《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第三條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網點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將自動轉入職工綁定的銀行卡(儲蓄存摺)賬戶。不準提取的,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可委託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單位管理人員辦理,受委託辦理提取審批手續的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的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
(7)惠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擴展閱讀
參照《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第四條規定,提取支付方式為: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以轉賬方式轉入在銀行開立的本人名下的個人普通儲蓄賬戶。簽約按月自動劃扣業務的,經本人申請,可轉入配偶名下的還款賬戶。
職工在2014年7月5日以後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銀行卡(或儲蓄存摺)進行銀行卡綁定。
參照《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第五條第七點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提取公積金的須提供以下資料: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戶口遷出本市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及工作調離本市且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的參照本條執行,須提供以下資料:公安部門戶籍遷移證或工作調動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