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問題
看你的工資、公積金比例還是比較低的,估計是基本工資的12%繳納的,但是沈陽市公積金個人貸款上限就是30萬,所以你可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B. 關於沈陽房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的問題,想問下 最高額度中有不能超過余額20倍這一說法么
一、根據沈住公[2004]9號《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中規定: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根據《調整貸款有關業務的通知》中規定:您需將前次貸款還清,辦理完抵押注銷手續後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職工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及配偶半年內無使用住房公積金記錄,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二、根據建房[2010]83號《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根據國辦發〔2010〕10號《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中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 因此,根據您的實際情況,您再次貸款屬於二套房貸,貸款首付不低於50%。貸款年限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
公積金二次貸款利率不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人民銀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目前公積金貸款利率為:1-5年3.33%,6-30年3.87%。
三、根據沈住公[2004]9號《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中規定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沈陽工作並在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申請貸款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3、購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有貸款逾期3次以內不良信用記錄的,貸款首付比例在現有政策規定基礎上按不同房源分別增加10%。貸款逾期連續3次(含3次)以上累計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5、申請人同意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7、申請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保證協議。
貸款時,還要依據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還款能力、信用記錄及所購房樓盤情況等因素來確定首付款比例及貸款額度。
目前,夫妻一方進行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
C. 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錢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根據《沈陽住房公積金商品房貸款政策指南》第四條 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及利率: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郊縣貸款最高限額按規定執行:遼中、新民、康平、法庫管理部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5萬元。
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還貸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且不超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15倍(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商品房成交價的80%,且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
(3)沈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核算擴展閱讀: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提供擔保。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D. 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標准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 沈住公〔2004〕9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范個人貸款管理,依據《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個貸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其資金來源於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只限用於購買自住住房。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託以下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承辦:中國建設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各方: 委託人、抵押權人、質權人: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託人:承辦個貸金融業務的銀行 借款人:向委託人申請貸款的個人 抵押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出質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質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擔保人: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償還擔保保證的法人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借款人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在沈陽工作的單位職工; (二)申請貸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三)購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付貸款能力; (五)同意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保證方式保證; (六)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其他債務。 第六條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僅限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具有枯返圓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房。 第三章 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利率 第七條 每項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借款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和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限額分別按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的額度執行。 (二)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1、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70%。 2、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貸款世旅比例按成交價計算(不含房屋裝修及房屋以外其他物品價款,成交價高於評估價的,按評估價值計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內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上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50%。 (三)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貸款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 前款(三)項中借款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的計算在不超過(一)、(二)項規定限額和比例時,有配偶且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將配偶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計算在內。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申請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後,需要申請商業銀行用信貸資金配發的「組合貸款」的,兩項貸款總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第九條 貸款年限的規定。 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貸款的最長期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 30年減房齡。以上貸款均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30年以上的或列入拆遷范圍的住房,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有關文件規定,借款人工作年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限可以延長的,依照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對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已發放的貸款,遇法定利率調整,於翌年一月一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的申辦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向沒塌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審批書,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個人要件: 1、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婚姻證明; 3、未婚或無配偶的提供未婚或無配偶證明; 4、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證明(僅限於高比例繳存者)。 (二)購房要件: 1、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2、購買政策性住房的,須提供政策性售房批准書、政策性住房買賣合同、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3、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須提供《沈陽市房地產轉讓登記發證申請審批書》、房地產轉讓合同,由管理中心指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夫妻間住房產權轉讓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 4、購買拍賣行拍賣的住房,須提供拍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全額付款收據。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具備貸款資格的,可由任意一方作為購房人(即產權人)申請貸款。 第十三條 管理中心對材料齊全的貸款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當申請貸款的金額已超過當年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當年不再發放貸款。管理中心可以辦理申請人預登記手續,並在下一年度按先後順序優先發放,貸款的有關政策按受理時的政策規定執行。 第五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四條 借款人貸款申請批准後,由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借款人三方訂立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借款人與管理中心訂立房屋抵押合同;借款人向受委託銀行及管理中心出具貸款借據。 第十五條 公積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委託人、受委託銀行的名稱和住址; (三)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 (四)貸款資金的支付時間; (五)貸款償還方式、每月還款額; (六)擔保方式和擔保范圍;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公積金貸款借據為公積金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示範文本由管理中心制定。 第十六條 借款人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按合同金額以轉賬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支付給房屋出售人。 借款人購買產權轉讓住房及拍賣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可將貸款存入指定銀行卡(儲蓄存摺)或支付現金。 第十七條 償還貸款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息總額不變,本金逐月遞增,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金等額,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的執行時間待管理中心公告)。 第十八條 還款計算公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額 = ───────────────────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等額本金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 = ───── +(貸款本金-已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貸款期月數 第十九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提前將應還本息存入還款賬戶,由承辦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銀行每月按期從賬戶中扣收;借款人也可逐月到受委託銀行用現金償還。 借款人申請貸款後可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的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 第二十條 經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的,借款人付清貸款余額及當月應收利息後,受委託銀行不再計收貸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也不退還。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每次還款額不得低於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各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由受委託銀行根據還款當日同檔次利率及貸款余額重新計算出每月新的還款額。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履行還款義務期間,因特殊原因影響貸款本息償還,需要延長貸款年限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延長期限申請,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延長或不準予延長的決定。准予延長貸款期限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和借款人三方簽訂延長貸款期限的補充合同。貸款期限的延長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和規定的貸款最長年限。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其抵押住房及債務需要轉讓給他人(不含配偶,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自接到貸款轉讓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轉讓或不準予轉讓的決定。准予轉讓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轉讓人及受讓人共同簽訂合同,辦理轉讓手續。受讓人應具備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第六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三條 貸款抵押 (一)借款人以所購住房或其他住房抵押的,必須將房屋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二)以住房作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須訂立書面抵押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及他項權利手續;借款人貸款還清後應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三)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住房,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監督檢查。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處理抵押物。 (四)借款人用於公積金貸款抵押的住房,在貸款本息尚未還清前因拆遷等原因至使抵押物滅失的,借款人必須提前告知抵押權人(管理中心),並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房屋重新設定抵押,或者提前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十四條 貸款質押 (一)借款人以所擁有的權利(不含動產)質押的,必須是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認可的權利憑證。 (二)出質人和權利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權利憑證按合同約定交質權人執管,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保證人擔保 (一)保證人是管理中心認可的,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提供履約擔保保證的企業法人。 (二)保證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保證合同,確定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方式、保證期間、保證擔保的范圍等。 (三)由保證人提供擔保保證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借款人違約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二十六條 保險人擔保 (一)保險人是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還款提供抵押財產損失保險、還貸保證保險以及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 (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借款人)應訂立保險合同,約定保費費率、保險責任、理賠數額等權利義務。 (三)保險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還款保險保證協議,一旦發生保險事故,由保險人代借款人償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欠本欠息數額。 (四)由保險人承擔履約保證保險部分出險的,保險人代償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七章 貸款監督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銀行對不按《個貸辦法》規定發放貸款,貸款金額、貸款要件不符的,有權拒絕支付貸款。 第二十八條 管理中心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定期檢查監督受委託銀行公積金貸款情況,受委託銀行定期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發放、本息回收及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 受委託銀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發放貸款以及未按期扣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貸款的,按逾期本息金額和逾期金額天數加計罰息,罰息的計算:逾期本息金額×0.21‰×實際逾期天數。罰息率的變更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凡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按本實施細則執行。如有幫助,給個滿意答案吧。
E. 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如何計算!
根據實施的《抄沈陽市關於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意見》調整了公積金貸款政策。其中規定,職工單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金額上限由15萬元上調至20萬元;職工夫妻雙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金額上限由25萬元上調至40萬元。
此外,商品房貸款最長年限由25年延長到30年,存量房貸款最長年限由15年延長到20年。對男方年滿50周歲,女方年滿45周歲,連續繳存公積金3年以上(含3年),並繼續足額繳存公積金且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貸款年齡限制由男60周歲、女55周歲,調整為男65周歲、女60周歲。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對於已經繳存公積金且已經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在其再次購買住房時,可按有關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享受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政策。
由此你可以貸款的上限是:總房價 乘以 80%(去掉零頭 因為銀行貸的是整萬元)最好是首付多交一些 貸款少月供就少 利息也少。
10年 20年是還款年數(具體公積金月供要咨詢銀行 因為這牽扯到當地制度和還款方式)
F. 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有什麼要求或者標准
您好!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所購住房價款的一定比例(例版如首付30%,貸款額度權為房價的70%)、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一般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最高貸款限額四方面因素分別計算,以其中最小值為貸款額度。
目前,夫妻一方進行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
G.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1、申請條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請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請人)按規定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
(7)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同意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尚未還清的大額債務,且個人信用情況符合規定
(9)借款人所購買樓盤的開發企業已與中心簽訂保證協議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2、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郊縣貸款最高限額按規定執行:遼中、新民、康平、法庫管理部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5萬元。
(2)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還貸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且不超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15倍(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3)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商品房成交價的80%,且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資金流動性系數調節。資金流動性系數與公積金貸款資金使用率掛鉤,貸款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貸款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0%且小於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
貸款資金使用率小於9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貸款資金使用率和流動性調節系數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會公布。
(5)貸款的最低期限為1年,最高期限為30年。對於男方年滿45周歲、女方年滿40周歲,連續繳存公積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等符合特定條件的職工,還貸年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65周歲,女60周歲。
(6)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隨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而調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換算結果精確到「%」表示的小數點後6位。
(7)沈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核算擴展閱讀
辦理材料,以下要件為中心、房產抵押所需要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沈陽市社會保障卡序列號或沈陽市社會保險卡保險編號。
2、婚姻證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請人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Ⅰ類銀行借記卡(須與受理銀行同行)。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無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2份)。
5、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原件。(無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需提供預購商品房預告與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申請書原件,開發公司提供的委託書原件1份)。
6、遼寧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的收據(附首付款進賬證明材料)原件。
H. 關於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事情
您好,按你的情況,應該說繳存的基數不會低。
現在按沈陽的政策,只內要你已經連續繳存容半年以上了,那麼你可以滿足個人上限25萬,夫妻雙方40萬。但是也要看你的房值,一般新房能貸7成,只要7成這個數字在以上條件對應的金額之內就可以貸下來,取二者中的低值。
I. 請教一下,目前沈陽市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最高能貸多少錢和多少比例和時間。多謝
二手房:
★貸款申請條件
1、在沈陽工作並在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申請貸款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
3、購房的首付款不低於40%。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有貸款逾期3次以內不良信用記錄的,貸款首付比例在現有政策規定基礎上按不同房源分別增加10%。貸款逾期連續3次(含3次)以上累計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5、申請人同意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應提供貸款要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A4紙雙面復印,下同)。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頁、借款人頁及共同申請人頁(含配偶)
3、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身的需提供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婚姻信息證明原件1份,有效期1個月)。
4、住房公積金儲蓄查詢卡。
5、房屋評估報告原件2份(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四家評估機構之一出具評估報告,可在中心網站查詢評估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6、房地產轉讓登記申請審批書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查檔章)2份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即契稅收據)、遼寧省地方稅務統一發票(即交易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7、房屋買賣合同原件2份。
8、更名後的契稅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全部頁數復印件1份(產權人與借款人姓名相符)。
9、非市內五區(和平、瀋河、大東、皇姑、鐵西)的房屋,須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或區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如土地證未下發持土地證辦理收據原件及復印件2份也可。
以上材料僅為中心、擔保所需要件。
★准貸時限及房源規定
申請人購買私有產權轉讓住房(即二手房),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後的六個月內准予申請。購買的房屋僅限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房(平房除外)。
★貸款額度、比例與期限
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2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0萬元。貸款比例按核准價計算(成交價高於評估價的,按評估價做為核准價,不含房屋裝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價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為五年內的,貸款比例不高於私有產權轉讓住房核准價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內,貸款比例不高於核准價的50%。貸款的最低期限為1年,最高期限為20年且男性不得超過60周歲、女性不得超過55周歲。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內,最長貸款期限為二十五年減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過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積金貸款。
針對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職工男性可放寬到65周歲,女性可放寬到60周歲。(1)男方年滿50周歲,女方年滿45周歲;(2)連續繳存公積金3年(含3年)以上;(3)繳存公積金以來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0.6×12個月×貸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