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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

發布時間:2021-01-06 02:49:10

A. 請問公積金每月是什麼時候打到個人賬戶上

工資扣發公積金一般會在指定的日期或者規定的日期到賬。

一、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

(1)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擴展閱讀: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

B. 住房公積金每個月在什麼時候交

每月20日以後,中心會對各單位當月的公積金進行托收.

通常都由所在單位代回繳,單位財務在給你發工資答時,就幫你把公積金繳了。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C. 單位為員工辦理公積金應該每月什麼時候繳納

一般規定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實際工作中,企業繳納公積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規定,每個公司都不同,時間並不統一,若延遲,且公積金中心也無硬性規定。

拓展資料: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初始登記:

  1. 單位在初建住房公積金時,按照「填表說明」,要填寫兩份「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報到歸集部門,同時要提供單位的印鑒卡一式兩張來完成初始的登記;

  2. 「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的實際的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上附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 住房公積金每月的繳存額在原則上時每年來核定一次。以後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當地歸集部門來編報本單位在下年度的「住房公積的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

  4. 繳存額在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的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單位要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並在「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空白處來註明新匯繳額起始的匯繳月份。

D. 住房公積金初繳日期和繳至日期在同一個月是什麼意思

您好!關於住房公積金記賬的日期,對於繳交住房公積金的用人單位財務人員來說,記賬憑專證應該在收屬到銀行劃轉住房公積金的回單拿到的那一天編制並記賬;對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人員來說,應該在取得開戶銀行到賬憑證的那一天編制記賬憑證並記賬。謝謝閱讀!

E. 公積金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繳納時間是有規定的

公積金中關於職工個人繳存的,每月從其工資中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單位應當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由受託銀行計入。如當月匯繳人數變動使匯繳金額有變動的,住房公積金應該由單位到開戶銀行辦理變更後再匯繳。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新參加工作的職工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單位職工從被調入到單位發放工資之日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5)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單位中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員),包括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職 工。如無特殊情況,單位繳納社保人數和繳存公積金人數需相等,即單位有義務為發生正常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職工繳納五險一金。

職工已擁有住房或土地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直接的聯系。住房公積金是互助性的資金,具有強制,也有明顯的職工福利性。單位為職工繳存的部分,相當於為職工提供了住房補貼,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銀行貸款利率,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可以減少利息支出,相當於國家為職工 提供了福利補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繳存

F. 住房公積金是每個月幾號到賬

一般規定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

假定你們單位是每個月15日發工資的,那麼,住房公積金在20日就能到賬。

(6)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

網路-住房公積金

G. 建行的公積金扣款都是在每月的什麼時候,請詳細說明一下

建行的公積金扣款在每月單位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確有困難的單位經過批准後可以補繳緩繳。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7)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H. 單位為員工辦理公積金 什麼每月什麼時間繳納

單位為員工辦理公積金,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如下:

1、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8)住房公積金每月辦公日期擴展閱讀

1、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2、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4、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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