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需要離職兩年以後才能提取嗎
不需要兩年後提取。
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提取業務指南如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被納入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一)因單位解散、破產或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賬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
(十二)職工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程序如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向所在單位提供提取證明,所在單位初審後向市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報批。審批通過後,中心將資金劃入單位提供銀行賬戶,由單位支付到職工個人。
轉入集中封存賬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憑提取證明及身份證、集中封存戶轉移憑證,向市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
㈡ 辦理離職,提取公積金需要兩年後才能取出來嗎
單位給你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你的帳戶凍結才可以支取。必須等正式離職手續辦理內後,公司將你公積金容帳戶辦理凍結之後方可依據相關支取流程支取。
從原單位離職後,
1、如果戶籍為外地的人,可憑原單位離職證明、身份證、公積金存摺和經原單位蓋章的提取憑證,到當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
2、戶籍在當地的,離職須滿兩年,兩年期間沒有新單位繼續繳存公積金的,方可辦理提取手續。
(2)離職2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㈢ 離職兩年後提取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回賬戶內的存答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㈣ 住房公積金為什麼要離職兩年後才能提取
您好!
這個是法律規定啊,您可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問問的
望採納,謝謝
㈤ 我已經離職兩年多了,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離職後提抄取住房公積金如下:
1、到襲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合肥市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㈥ 離職兩年可以取公積金嗎還要什麼手續
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