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購房怎麼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本人或配偶身份證、戶口本記載的縣、市或戶籍所在地省會城市內的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購房提取記錄的,不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
櫃台辦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櫃台准予提取的,當日辦結。
一、需要的材料: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購房合同原件;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權證的需提供);
6、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
7、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填寫表格
按照樣表填寫《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
提示:「所在單位名稱」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在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如需辦理約定提取,請填寫約定提取信息,選擇約定提取周期。「申請人簽字」需為本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2、提供材料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1)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提取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Ⅱ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北京提取公積金程序: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購房提取: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3、注意: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二、租房提取: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3、2015年北京放寬的公積金提取條件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北京公積金的提取需要大家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條件,在滿足了條件之後還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提取。
Ⅲ 買房後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提取條件:
職工購買具有所有權的新房用專於自住,且未辦理購房貸款,屬或者辦理了購房貸款但在購房一年內的。
二、可提取人:購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權人及其配偶。
三、應提供的審核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單位提取證明、經過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付款發票。
2、單位提取證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同時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的單位證明原件。
注意:
1、提取額度:不超過房價總額,但如果該套住房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提取額為:房價總額–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
2、提取方式:轉賬提取,轉賬至提取人在繳存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賬戶內。
3、提取次數:自購房之日起一年內可提取一次,購房一年的提取時間從購房合同登記備案的時間開始計算。
Ⅳ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最新)流程
北京提取公積金程序: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購房提取: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3、注意: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二、租房提取: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3、2015年北京放寬的公積金提取條件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北京公積金的提取需要大家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條件,在滿足了條件之後還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提取。
Ⅳ 異地購房,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能提取多少
有購房合同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Ⅵ 個人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地點:去北京公積金中心提取。
二、辦理所需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6)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提取擴展閱讀:
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自己公司咨詢,能夠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對購買、建造、修整、翻建擁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對離休、退休的;
4、常見的情況就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且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6、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7、正在享受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還清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3、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自5月1號開始,北京(樓盤)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做出調整,企業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比例;其他單位是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情況好轉後補繳。這個比例暫時執行兩年。
北京此次住房公積金新政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高於12%的城市並不多見,大多在5%至12%區間范圍,僅個別地方上限達到了20%。
據了解,就北京地區而言,目前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單位和個人雙方繳納的公積金總數不得超過4654元。
因此,新政提出「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實際上公積金真正能夠每月繳存4654元的人非常少。如果要達到這樣的數額,那麼他的月工資至少要在2萬元左右。因此,可以說新政對北京影響並不大。
Ⅶ 個人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個人如何提取公積金: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五)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九)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一)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戶口簿、提取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及職工本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發生上述(一)、(二)、(三)項情形的,對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擁有所有權的家庭成員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提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需提供產權證明(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Ⅷ 異地買房,怎麼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本人或配偶身份證、戶口本記載的縣、市或戶籍所在地省會城市內的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有購房提取記錄的,不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
櫃台辦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櫃台准予提取的,當日辦結。
一、需要的材料: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購房合同原件;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5、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權證的需提供);
6、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
7、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填寫表格
按照樣表填寫《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如需辦理約定提取,請填寫約定提取信息,選擇約定提取周期。「申請人簽字」需為本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2、提供材料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6)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購房地址所在的縣、市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8)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提取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第十七條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第十八條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第十九條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第二十一條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第二十二條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第二十三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取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第二十六條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