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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約定日期

發布時間:2021-01-05 02:32:29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時間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版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1.
本人攜帶權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3.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㈡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是什麼意思

是與銀行約定好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間的銀行業務

㈢ 成都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時間如何約定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稿)》(成公積金委【2015】1號)「職工家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多種住房消費行為,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的規定。

若在簽訂委託提取協議的當年已提取了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那麼當年委託提取協議不會劃款,從簽訂委託提取協議的次年起,按照與中心簽訂的《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款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時間劃款。

如果在簽訂委託協議的當年未發生過提取,中心會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在當年劃款。

一般,簽訂委託提取協議後,成都公積金中心將按照協議約定的提取時間,每年自動把客戶近12 個月的實際還款額從客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劃入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每年自動提取的額度不超過協議約定的提取時間上月客戶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近12 個月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包括提前還款金額)。

(3)住房公積金約定日期擴展閱讀:

1、簽訂委託提取協議的條件

在成都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領取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尚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本息;委託人(委託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場簽訂委託提取協議。

2、簽訂委託提取協議時需提供的資料

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購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住房貸(借)款合同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銀行列印的近期3 個月已還款明細,或有近期3 個月已還款明細記錄的還款存摺。

3、簽訂委託提取協議的注意事項

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聯名卡號、行動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成都公積金中心辦理更改手續;委託人對劃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的資金,如有疑問, 應及時告知成都公積金中心查詢。

簽訂委託提取協議但不符合提取條件的委託人(如只是共同還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戶),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委託人簽訂了委託提取協議的,不能再在櫃台辦理因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以同一筆住房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所有委託人,在選擇委託提取或櫃台提取方式時,必須統一選擇同一種方式。

㈣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時間怎麼算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符合規定的提取條件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分為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兩種。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職工符合上述相關提取條件,則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針對第九條的規定,進城務工人員指的是農業戶口的職工。如果是城鎮戶口的職工,單純因為離職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周期
提取周期可以是按月、季、半年、一年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業務問答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2、什麼是約定提取登記?
約定提取登記,是指需要辦理約定提取的職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取賬號等事項。
3、辦理約定提取登記應提供哪些材料?
單位經辦人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登記時,在提供提取相關材料的同時還需提供由職工本人簽字、由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為無碳復寫格式一式兩聯,第一聯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聯單位留存。
4、《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樣式及填寫說明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
年 月 日
單位登記號 個人編號
申請人 手機號碼*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住宅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住宅電話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請住房
公積金貸款 □是 □否
申請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個人銀行賬戶 □原賬戶 □聯名卡賬戶 □新賬戶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類型 □卡 □存摺
個人銀行賬號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預留印鑒:

年 月 日
提示: 1、為與您及時核對約定提取款項是否成功入賬,請提供手機號碼;
2、為准確郵寄結息對賬單,請慎重填寫地址、郵編。
填寫說明:
(1)住宅地址和單位地址可選擇填寫其中一項,並在表中勾選。
(2)「申請提取周期」應在表中勾選。
(3)「是否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填寫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
(4)「個人銀行賬戶」目前只能選擇聯名卡賬戶。
(5)其他項目如實填寫。
5、約定提取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1)單位經辦人持職工本人簽字、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及提取的相關材料到開戶管理部辦理約定提取登記。
首次辦理提取手續,並同時辦理約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業務和約定提取業務的相關材料,管理部前台應先審核提取材料並錄入提取記錄單,再辦理約定提取登記。
非首次辦理提取手續,且累計提取金額未達到《提取記錄單》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實系統中的提取記錄單後,直接進行約定提取登記。
(2)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材料及預留印鑒後,將約定提取登記的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原則上以系統計算出的首次約定提取日做為首次劃款的日期。
(3)業務確認後,管理部列印《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一式兩份,加蓋管理部業務章,由單位經辦人簽字確認後,一份由單位經辦人轉交職工個人,一份由管理部與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一並留存。
機打《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表》樣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
年 月 日
當前管理部: 編號:
登記管理部:
單位登記號 個人編號 申請人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住宅地址
單位地址
住宅郵編 聯系電話(手機)
單位郵編 住宅電話
提取原因 是否已申請住房
公積金貸款 □是 □否
申請提取周期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個人銀行賬戶 □原賬戶 □聯名卡賬戶 □新賬戶
個人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類型 首次約定提取日
經辦人簽字: 管理部蓋章:

操作員:
6、約定提取的到賬時間
首次約定提取的到賬時間是自《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中明確的「首次約定提取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
以後每次約定提取的到賬時間均為依據約定提取周期計算出的約定提取日(遇節假日順延)起的三個工作日內。
7、約定提取失敗後如何處理?
由於個人賬戶戶名或賬號不正確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向個人賬戶劃款失敗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終止該職工的約定提取登記,並通知單位經辦人轉告職工個人。
8、如何終止約定提取?
因職工個人申請,單位經辦人可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約定提取終止。
管理部接櫃人員操作登記終止確認後,列印《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終止通知》一式兩份,一份由單位經辦人轉交職工個人,一份由管理部留存。《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終止通知》樣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終止通知
年 月 日
當前管理部: 編號:
登記管理部:
單位登記號 個人編號 申請人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住宅地址
單位地址
住宅郵編 聯系電話(手機)
單位郵編 住宅電話
提取周期 終止原因
個人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類型 首次約定提取日
管理部蓋章:
操作員:
9、什麼情況約定提取會自動終止?
下列情況,約定提取將自動終止:
(1)管理中心劃款失敗;
(2)累計提取額達到可提取限額;
(3)辦理外部轉出銷戶、銷戶提取、轉入集中封存庫;
(4)用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個月的,管理中心有權終止約定提取業務。
(5)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在10元以下(含10元)時,管理中心將暫停約定提取劃款,待下一個約定提取劃款日再次進行劃款,連續三次劃款失敗的,終止約定提取登記。
10、集中封存庫內的人員可以辦理約定提取嗎?
集中封存庫內的人員不能辦理約定提取。
11、處於緩繳或封存狀態的人員可以辦理約定提取嗎?
處於緩繳或封存狀態的人員不能辦理約定提取
12、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可以辦理約定提取嗎?
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不能辦理約定提取。
13、已辦理約定提取登記的賬戶,還可以在管理部櫃台辦理部分提取嗎?
已辦理約定提取登記的賬戶,不能在管理部櫃台辦理部分提取。
14、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辦理什麼手續?
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手續。
15、約定提取終止後,還可以再次辦理約定提取登記嗎?
約定提取終止後,可以再次辦理約定提取登記。
●職工因購買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個人可以自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嗎
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後,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並書面通知單位。
●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雙方都建立有住房公積金帳戶,則應由主購房人,也就是在購房合同上簽名的買房人先辦理提取手續,然後配偶方才可相繼辦理。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時,除了要提供主購房人所提供的資料外,還需要出具結婚證和主購房人的提取記錄單,並且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所購買的自住住房總價款;如果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他的提取記錄單,配偶方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㈤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在每月的幾號,多長時間能到賬

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具體時間不做限制,在工作日進行提取即可,一般六天左右可到賬,其中申請時間和到賬時間。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5)住房公積金約定日期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所需的材料,如果不符合提取條件,將不予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㈥ 單位繳存深圳住房公積金可以約定扣款日期嗎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社保的繳納時間:

一般各地的社保局一般是20---25號之間正常扣公司員工本月的社保費用。

各地的社保局一般是20---25號之間正常扣公司員工本月的社保費用
。一般情況26號就可以查詢到賬了,但也有公司扣款時間稍晚些的,社保系統需要處理,有可能月底還未查詢到是否到賬。個人只要去社保局列印一份清單就全清楚了。

公積金的繳納時間:

(1)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3)單位錄用或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錄用或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或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4)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5)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㈦ 北京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時間怎麼算

預約提取,是以後每月把錢打到您卡里的。、單位給繳存了就打吧

沒有公積金卡也內做不了預約。。您是買房還容是租房啦。發票金額必須多開,夠總額的時候就不會在打了

本人專做。。北京公積金支取,離職離京。朝陽的,拿到錢付費

㈧ 北京住房公積金季度提取每三個月打款是自動打款嗎日期是同一天嗎

是自動打款,日期抄不是同一天的。

依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8)住房公積金約定日期擴展閱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㈨ 公積金 提取日期可以修改嗎

可以更改,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去公積金中心辦理。或者指定的銀行業可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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