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新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是多少
公積金繳納金額是按照單位繳納比例和繳費基數算出。
給您舉例說明,若您的單位每月工資繳費基數定的是5000,繳費比例是12%,單位和個人一比一繳納,那麼就是5000*12%*2=1200元。
一般來講,工資繳費基數是您上一年度的應發工資總額/12個月,各地區繳費比例不一致,一般是5%~12%。具體可咨詢單位相關部門。
Ⅱ 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基數多少以上要交稅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2)貴陽住房公積金上限報稅擴展閱讀
按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的員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過20%。
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的繳存基數與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Ⅲ 公積金超出上限部分怎麼上稅
也聽有這種說法,但不知具體扣多少,累計多長時間
Ⅳ 貴陽住房公積金最高交多少
你好:繳納基數*繳納比例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回單位答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希望能幫到你:
Ⅳ 貴陽個人公積金如何申報
對於以下單位,必須為在職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版、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權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如果你的單位屬於上述范圍,那麼必須給你上公積金,如果沒有上,你可以向當地公積金的執法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不過目前各地公積金的執法力度不一,而且罰款額度不高,所有有的企業寧可交罰款也不上公積金。
如果你要想自己交可以去當地人才管理部門問問,有的人才代上公積金。
Ⅵ 如何確定貴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
1、規范津補貼後的行政單位(含參公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版按照工改後的職務工資、權級別工資以及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合並計算;
2、實行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工改後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合並計算;
3、未實行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工改後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以及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合並計算;
4、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效益工資、計時工資、津貼和補貼、各種獎金和加班工資。
Ⅶ 是否公積金的避稅上限只有12%也就是說我繳的公積金比例是20%的話,有8%還是要交個稅的,是不是
財稅[2006]10號第二條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版關於住房公積金管權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以你那8%是無法避稅的。
Ⅷ 公積金超過上限報稅
調增應納個人所得稅的工資總額,調增數位超過上限的金額。
如某人月工資7000元,公積金專只允許扣800元,實屬際支付了12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則多交的公積金400元不得從7000元中扣除,計算應納稅所得,如已扣減要加回。
具體計算:
7000-800-2000=4200元,應交稅4200*10%-25=395元。
或:7000-1200+(1200-800)-2000=4200元,應交稅4200*10%-25=395元。
Ⅸ 企業給個人繳納的公積金超過上限,超過上限的部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都需要繳納個稅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版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權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繳納個稅,包含單位超限額的部分。
Ⅹ 請問 住房公積金超出上限的應稅金額怎麼算啊
單位和個人交納的公積金數額,根據本市社保局的公積金文件交納;
個稅內中可以扣除的公積容金數額,根據國家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按照人均工資3倍的最高不超過12%的部分扣除。
交納金額和扣除金額,兩個金額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