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南通住房公積金怎麼交,要交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繳抄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㈡ 南通社保五險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南通社保五險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單位繳納的保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繳納的保費劃入到個人賬戶。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加3元的大病醫療。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4、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繳納比例范圍為0.5%~2%之間,具體的保費比例是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來確定的。
5、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繳納比例為1%。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相同,最低為5%,最高為12%,若單位繳納10%,那麼個人也需要繳納10%,繳納的所有費用都劃入到個人賬戶。
(2)南通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關於發布2018年度南通市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645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9741元。
2、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確定為:
(1)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125元。期間參保人員的繳費工資大於等於3125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2)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確定低、中、高三個標准,由其自主選擇繳納。低標准為3125元、中標准為4652元、高標准為6645元。
3、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360元。
4、全市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和計發待遇基數參照養老保險規定執行。
5、市區(含通州區、通州灣示範區)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工資基數為5149元∕月,其他縣(市)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6、各地要嚴格執行省、市社會保險基數政策規定,不得突破本通知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限的規定。
㈢ 南通住房公積金和各項保險繳納的最低額度是多少
暈 這個有比例的啊
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版保險五項.南通社保繳納權比例:
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20% 個人8%
醫療 單位繳納8% 個人2%
失業 單位繳納2% 個人1%
生育 單位繳納0.8% 個人無須繳納
工傷 單位繳納0.8% 個人無須繳納
此外住房公積金對半 單位繳納8%-12% 個人8%-12%
㈣ 目前南通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比例浮區間(5%-12%)單位般都費率范圍內選擇給員工繳納單位福利選擇高檔12%給員工繳納員工on繳納12%公積金賬戶24%費用(3600工資24%864元
㈤ 南通公積金提取業務標准再調整!
11月17日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發布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的通知》
通金管〔2020〕62號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的通知
各分支機構、承辦銀行、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率,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准》(GB/T51353-2019)和《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准》(JGJ/T474-2019)等規定,經研究,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准如下:
一、符合條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除職工死亡提取、法院判決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外,一律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約定的本人銀行賬戶。
(一)職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劃轉至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中心約定的銀行賬戶。
(二)法院判決執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劃轉至債權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債權人無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開戶後再劃轉。
(三)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職工繳存賬戶與貸款賬戶已經關聯的,劃轉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直接還款;職工繳存賬戶未與貸款賬戶關聯的,採用先償還貸款後辦理提取的方式。
(四)償還商業貸款、公轉商貸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採用先償還貸款後辦理提取的方式。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首次提取申請時間應在貸款發放之日起滿12個月(含)後申請提取,之後每次提取申請時間應間隔12個月。
首次提取額度不超過申請時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之後每次提取額度不超過申請之日前12個月(含)的還款本息額。提前還清的,不超過上次申請提取至提前還清之日期間的還款本息額。
三、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購買同一套住房,職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四、繳存職工在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的,不予提取。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業務的政策解讀
各分支機構:
根據《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的通知》,對相關提取業務標準的政策解讀如下:
一、符合條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除職工死亡提取、法院判決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外,一律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約定的本人銀行賬戶。
(一)職工申請辦理提取業務時,除出具提取所需材料外,可持商業銀行(分別為興業、華夏、南京、郵儲、招商、工商、中國、浦發、江蘇、農業、建設、交通、中信、廣發、南通農商、海安農商、如皋農商、如東農商、海門農商、蘇州銀行等)的一類借記卡到各分支機構(或登錄「南通公積金」網廳、手機APP、微信等)辦理公積金賬戶與銀行卡的綁定業務,提取審批完成後櫃面人員在系統內進行直連轉賬支付操作,實時轉賬至職工本人商業銀行的一類借記卡(死亡提取例外)。每筆業務生成唯一的業務流水號,系統自動生成業務憑證。
(二)職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劃轉至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中心約定的銀行賬戶。涉及多個繼承人的,劃轉至由繼承人指定的其中一人的銀行賬戶。取消原《關於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問題的通知》(通金管[2015]241號)之第二條「關於死亡職工提取」的相關規定,即取消「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轉賬至該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處理」的提取方式。
(三)法院判決執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劃轉至債權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債權人無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開戶後再劃轉。取消原提取現金、匯繳入賬的提取操作方式,變更為「余額轉移」的操作方式。該「余額轉移」操作方式由中心各分支機構的2名櫃面人員合作完成,不需要受委託銀行的參與。櫃面人員可登錄信息系統「轉移管理」-「職工余額轉移」業務模塊,分「初審錄入」、「審批記賬」2個環節辦理該項業務。
(四)償還商業貸款、公轉商貸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採用先償還貸款後辦理提取的方式。職工申請辦理業務時,除出具償還商業貸款、公轉商貸款提取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償還商業貸款的流水憑證(與商業銀行聯網的,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到櫃面申請,經審批後櫃面人員在系統內進行直連轉賬支付操作,實時轉賬至職工本人銀行的一類借記卡。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採用報賬制,提取金額不得大於償還貸款本息額。首次提取申請時間應在貸款發放之日起滿12個月(含)後申請提取,之後每次提取申請時間應間隔12個月。
三、購買同一套住房,職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申請時間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為准。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取。
四、繳存職工在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的,不予提取。目前,繳存職工(含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申請人的父母)在戶籍地或繳存地購房的,可以提取。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來源:南通住房公積金網
㈥ 南通市區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基數是多少啊繳存比例呢
是最低工資的百分比計算的
㈦ 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是多少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㈧ 南通住房公積金怎麼查
一、南通住房公積金查詢方法:
(1)網上查詢:
查詢步驟:進入常德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頁面;輸入身份證號和查詢密碼;點擊登錄,查看公積金
查詢項目:個人明細帳、基數調整、變更清冊和個人貸款等情況
(2)電話查詢:
服務熱線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人工服務電話:工作日 9:00—17:00;自動語音服務:24小時
查詢項目:個人公積金明細、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並且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點。
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1、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3、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