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蘇州太倉租房住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證件
職工租賃住房的,憑租房合同,完稅發票提取,同時需要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公積金卡,到太倉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辦理。
⑵ 江蘇太倉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問題
我是蘇州市住復房公積金管理中制心的職工
1、目前不可以提取
2、如果你回老家(蘇州大市范圍之外)就業,憑外地勞動合同,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存證明
3、如果你要把戶口遷回老家,憑戶口遷移證提取
4、租賃住房的,憑阻房合同,完稅發票提取
以上均需要同時提供身份證,公積金卡,到我中心太倉分中心辦理。
⑶ 太倉住房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復取一般要滿足以下制條件:(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死亡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或戶口為外地,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外地的(四)出境定居的;(五)結清貸款的一次性提取。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太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太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太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太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然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審核通過後銀行會將款項劃轉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儲蓄存摺。
⑷ 太倉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太倉住房公積金,符合提取條件的,憑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4)太倉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
⑸ :江蘇太倉市住房公積金在那裡取
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啊。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⑹ 蘇州太倉的,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現已買房需要
我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工
1、目前不可以提取
2、如果你回老專家(蘇州大市范圍之外)屬就業,憑外地勞動合同,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存證明
3、如果你要把戶口遷回老家,憑戶口遷移證提取
4、租賃住房的,憑阻房合同,完稅發票提取
以上均需要同時提供身份證,公積金卡,到我中心太倉分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