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太原對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做了哪些調整
3月30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對該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相關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
② 太原要是離職了,是不是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太原如果是辭職了,或離職了,當然是能夠取了。
③ 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來程:
貸款自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④ 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貸款多少出來啊
這個應該都一樣吧。,個人30萬。
⑤ 太原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辦理程序 (太原市)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辦理程序
住房公積金提取 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規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取出來的行為。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條屬於部分提取;
第 2 、 3 、 4 、 7 條屬於銷戶提取。
購買 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 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 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 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註:
裝修、裝飾、中修、小修、償還住房裝修貸款等行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 《房屋所有權證》 發證日期或公房出售審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月 ;
3 、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一年以內),需提供:
1 、《房屋所有權證》;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3 、提取人身份證;
4 、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2 、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但已經房地局評審事務所評審(一年以內),分類為:
⑴ 購買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審批表》;
② 《太原市職工購買公有住房花名登記表》;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⑵ 調購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審批表》;
② 《太原市職工(或單位)購買職工出售所購公房登記表》;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⑶ 標准價補交成本價,需提供:
① 《太原市職工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審批表》;
② 《太原市職工按成本價補交房價款花名登記表》;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在償還貸款期限內按月正常還款;
3 、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借款合同》;
2 、貸款銀行為建設銀行,需提供:《核定貸款通知書》;貸款銀行為工商銀行(或其它銀行),需提供:《借款借據》;
3 、最近一月的還款憑證或已還款存摺;
4 、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5 、 提取人身份證;
6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註: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 《房屋所有權證》 發證日期或所購房交易審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月 ;
3 、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權證》 ;
②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2 、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
①《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須經房地局備案,蓋「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備案專用章」)
② 首期付款收據或不動產稅務發票;
③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④ 提取人身份證;
⑤ 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出境定居、調離本市、外地上學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 戶口遷出本市距提取之日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月。
(二)資料:
1 、出境定居,需提供:
① 戶口遷出證明;
② 所在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受委託人需提供身份證。
2 、調離本市,需提供:
① 調入單位出具的商調函;
② 調出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受委託人需提供身份證。
3 、外地上學(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
① 錄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② 所在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
③ 提取人身份證;
④ 受 委託人需提供身份證。
註: 1 、 出國定居超過 12 個月的,出具代辦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
國內調動超過 12 個月的,通過銀行辦理匯票;
去外地上學超過 12 個月的,本人辦理;或出具代辦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
2 、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二)資料:
1 、《公證書》;
(按照《繼承法》關於繼承的有關規定,到公證處公證後,領取《公證書》。)
2 、兩千五百元以下(含兩千五百元)不需要進行公證,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 ;
3 、單位提供繼承證明 原件。
4 、 繼承人 需提供 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5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註: 《公證書》 需提供原件。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 建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 過 12 個 月;
3 、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村委會證明(證明上加蓋所在地房地產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鄉鎮級)公章);
2 、提取人配偶戶籍證明;
3 、提取人自住住房的房屋產權相關證明;
4 、《結婚證》;
5 、提取人身份證;
6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大修自住住房 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 過 12 個 月;
3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 提取人大修住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城市建設管理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3 、提取人身份證;
4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二)資料:
1 、能夠證明喪失勞動能力的醫院或勞動部門的證明;
2 、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人事部門的文件;
註:
1 、以上行為的發生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 月;
2 、提取人身份證;
3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房租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達到本市房地部門規定的比例以上,超出規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
3 、 提取人為房屋租賃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家庭工資收入證明;
2 、已經公證處公證的租賃合同;
3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4 、提取人身份證
5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非本市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二)資料:
1 、原籍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2 、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3 、 提取人身份證;
4 、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拆遷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回遷通知書》 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 過 12 個 月;
3 、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 、《拆遷協議》;
2 、《拆遷證》;
3 、《回遷通知書》;
4 、交費收據;
5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
6 、提取人身份證;
7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離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所需條件、資料及流程:
(一)條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
2 、已到法定離休、退休年齡。
(二)資料:
1 、《離休證》、《退休證》 或市(縣)以上人事部門的相關證明 ;
2 、提取人身份證。
3 、單位出具 提取證明;
4 、 經辦人 需提供 身份證 。
註: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工作流程:
持以上資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太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太原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花名表》,職工所在單位蓋章後,到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流程圖:收件 → 初審 → 中心復審批准 → 開戶銀行
以上所有提取公積金的事項,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三天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⑥ 本太原市的離職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去單位人事部解除勞動合同,開具檔案需掛往單位介紹信,工資結算後,單位會給你開一張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去指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直接辦理就行!
⑦ 請問山西省太原市要是離職了,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辭職後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辭職後公積金提取;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在職期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對於離職人員來講,只要符合「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的條件即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⑧ 太原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內請,所在單位容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⑨ 太原能不能直接取出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個回人住房公積答金賬戶:
離、退休的;
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⑩ 公積金提取條件流程材料,太原公積金提取多久能收到錢
提取條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 連繳三個月可提
房屋類:
1、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2、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過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類:
XX市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關聯的活期儲蓄存摺、儲蓄卡);
3、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4、當年度月還款憑證(須有最新貸款余額、剩餘期限等貸款信息,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5、借款借據或個人貸款支付憑證(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額、利率等貸款信息齊全的可不提供)。
6、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流程
1、攜帶提取材料,前往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掃描錄入系統並成功辦理提取業務。
3、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託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4、成功簽約後,提取信息不發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周年進行自動轉扣。
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計算方式說明:
1、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聯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合計其提取額度。
2、提取住房公積金涉及家庭成員或婚前婚後情形的,應當提供家庭成員的身份證、結婚證、戶籍簿等證明材料。
3、首次提取與提前還貸提取的金額與額度的差額,其後可以追溯,兩種情形分別只能追溯計算一次(該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註:由於新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的原因,此項業務開展時間另行通知)
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3、購買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內憑該套房最多隻能提取一次。
4、自動劃轉提取時間間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統每天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戶進行自動劃轉提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