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2020年4月20號之後不領取就充公了嗎
公積金不管什麼時候領取都不公充公,那是私有財產,不是違法所得。
② 我是2018年2月8號提取的住房公積金2020年一月份可以提取嗎
可以。住房公積金只要符合使用標准即可取出使用,沒有明確的繳納時間標准,只有在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各地政策不同有關於繳納住房公積金年限的規定。
③ 2019年4月2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2020年什麼時間可以再次提取
只要是符合提取條件,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取4次,每3個月可以取一次,所取的錢最多不能超過你提取日前3個月的公積金繳存的上限, 並且也不能超過你的房租費。
④ 2020年1月22日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辦理了手續就可以去取。
⑤ 2020年5月1號住房公積金提取3天了怎麼還沒到賬
辦理提取時應該會告知幾個工作日到賬,現在是法定節假日,不是工作日,再等等吧
⑥ 住房公積金二年後提取能領多錢2020沈陽
需要看你繳納了多少才能判斷能領取多少。
⑦ 2020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會不會對五險一金有所損失
提取住房公積金對的社保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⑧ 公積金2020年新政策哪些規定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2、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⑨ 公積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了在2020年1月份可以再取嗎
不可以,公積金提取間隔需要滿一年也就是12個月才可以,只能等到2020年12月31號以後才能進行下一次的提取。
⑩ 2019取了住房公積金2020年能取
不知道了看情況,無房無貸款是每年可以取定額,有房無貸款是只能取一次,有房有貸款倒是可以隨時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