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死亡後職工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公積金分個人繳納部分和公司繳納部分。是領取哪部分是國企。
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提取條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包括退職);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農民合同制終止勞動合同的;
(八)調離煙台市的(指煙台市行政區域以外);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戶口遷往外地的(含外地戶口的);
(十)異地求學的;
(十一)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二)夫妻雙方均失業兩年(含兩年)以上,且夫年滿50周歲、妻年滿45周歲;
(十三)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
二、提取程序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符合提取條件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由單位辦理提取。
三、提取手續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繳存單位根據中心和各分支機構的要求提供如下兩種財務手續之一辦理提取,一是提供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支領申請書」及繳存單位開戶銀行和銀行帳戶,二是提供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支領申請書」和加蓋單位財務專章的財務收據( 「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收據」、「煙台市往來結算統一收據」和中央駐煙機關事業單位自行印製票據)。除此之外,根據不同情形,由職工本人提供下列有效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在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註:市中心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繳存單位採取上述第一種手續辦理提取;各分中心和管理部根據自身實際工作需要,二者任選其一規范繳存單位財務提取手續。
正常提取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提供下列有效證明材料:
1.購買自住商品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發票。
2.購買房改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書和煙台市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或山東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
3.購買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和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拆遷安置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拆遷安置協議和投資款證明(地稅發票)。
5.個人建造自住住房:城鎮需提供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農村需提供宅基地證明、施工合同或發票單據。
6.單位集資建房:提供政府批准集資建房有關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集資款收據,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以及職工本人身份證。
7.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或發票單據。
註:翻建指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
8.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意見書以及大修費用單據。
註:大修指房屋需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適用於嚴重損壞房屋。
(二)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供低保證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具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1)享受煙台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2)家庭人均實際收入低於城鄉低保標准120%的;(3)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實際生活支出低於低保標準的;(4)家庭成員患大病、重病或意外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實際生活支出低於低保標準的。
註:符合上述條件(1)的,提供低保證;符合上述條件(2) (3) (4)的,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分以下三種情況:
1.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經貸款管理科審核簽字的職工書面申請。
2.商業性貸款:提供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當年還款計劃表。
3.提前還清貸款本息的,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結清證明、最後一次還款金額對帳單。
(四)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目前暫按15%執行):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家庭收入證明、一年的房租發票、戶口本或結婚證。
註:家庭收入證明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開具,如果夫妻一方沒有工作或雙方均無工作的,由居委會出具證明。
銷戶提取
(一)離、退休(含退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 提供退休證(離休證);
2. 提供養老基金核定表、職工身份證;
3.達到退休年齡無法辦理退休的,提供職工身份證。
註:(1)退休政策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退職政策規定:
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應當退職。職工退職和職工退休的審批程序是一致的,均由單位填寫「養老基金核定表」(表中註明退休或退職),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審批。
(二)調離煙台市(煙台行政區域以外):提供人事部門(或勞動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函,沒有人事調動函的由調入單位出具接收證明。
註:調入單位出具接收證明應說明調入職工調入時間、調出單位及調入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聯系電話和聯系人,經中心落實情況屬實,給予辦理提取手續。
(三)煙台市行政區域內轉移:在調入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前提下,提供人事部門(或勞動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函或調入單位接收證明。調入單位沒有開設住房公積金帳戶的由調出單位辦理封存。
註:調動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不通過繳存單位銀行帳戶發放到職工手中,而是在中心和分支機構間辦理轉移,市中心和四區管理部之間開具轉帳支票或銀行撥款單,市中心、四區管理部和其他分中心之間通過銀行電匯方式。(電匯方式調出單位無需提供財務收據)
(四)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包含外地戶口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口遷出證明(或外地戶口薄及臨時戶口注銷證明)。
註:外地戶口,指煙台市行政區域以外。
(五)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定居護照(註:「移民」的英文單詞為「immigrant」) 。
(六)異地求學的(指全日制學習):
1. 國內大學就讀:提供入學通知書、戶口遷出證明
2. 出國留學:提供入學通知書、護照。
(七)在職死亡或宣告死亡(由單位辦理提取手續的):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注銷證明或醫院出具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八)農村戶口解除勞動合同: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身份證和戶口薄。
(九)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證明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
(十)夫妻雙方均失業兩年以上,且夫年滿50周歲妻年滿45周歲的:提供夫妻雙方的失業證、身份證、同一戶籍的戶口本或結婚證。
(十一)企業破產清算期間購房:如果職工接近退休年齡(女45男50),提供身份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由清算組辦理提取並銷戶。
(十二)企業破產清算程序終止後購房: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企業破產注銷證明或者准予注銷通知書、職工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由職工本人辦理。
(十三)企業破產清算程序終止後職工死亡:除了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企業破產注銷證明或者准予注銷通知書,死亡職工的戶籍注銷證明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外,還要根據不同情況提供如下證明:
1.死亡職工留有書面遺囑的,需提供書面遺囑、家庭關系證明(確認是法定繼承人之一,如夫妻關系、父子關系、母子關系等)、繼承人身份證;
2.死亡職工沒有書面遺囑的,分兩種情況:一是法院判決書、繼承人身份證;二是家庭關系證明(確認是法定繼承人之一,如夫妻關系、父子關系、母子關系等)、繼承人身份證;
3.屬於遺贈關系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贈證明、受遺贈人身份證。
註:夫妻關系證明可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的戶口本;父子、母子關系證明可提供同一戶籍的戶口本或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或居委會(村委會)證明;如果上述證明均不能提供,須經公證機關公證。
特殊情況下提取
職工符合《條例》規定的提取條件、證件齊全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在單位不為職工出具相關手續的,經中心調查核實後,職工本人可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書面申請及支取申請書等有效證明材料,到中心直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註:職工提交的書面申請應詳細說明單位不給辦理的原因及經過,該申請書應由職工簽名並按手印,中心根據職工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落實和協調,情況屬實又協調未果的,由二名以上參與調查人員在申請書上簽署核實意見:情況屬實,可以給予辦理。職工本人辦理完提取手續後,中心將自行設計的入帳通知以及支取申請書單位記帳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單位,由單位進行帳務處理。
四、辦理時限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持房產證的,以房產證上的日期為准,持購房合同和發票的,以發票上的日期為准,逾期不予辦理。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還款期內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每年10月、11月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清貸款本息的,在還款的當月辦理提取。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於每年6月份提取一次。
符合其他提取條件的,手續齊全,隨到隨辦。
五、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隨後每年的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應還款付息額,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復計算,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註:夫妻雙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時,中心需要在當年的還款計劃表上加蓋「還貸已支領」印章並註明提取人姓名和提取金額。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支付的房租總額。
4.銷戶提取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本息余額並注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⑵ 住房公積金公司負責繳納的那一部分是可以取出來的嗎
可以提取出來。
公司繳納的那一部分也在個人公積金賬戶,是可以提取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購買政策性住房的;
4、支付房租的;
5、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6、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離休、退休的;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去世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能提取嗎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⑶ 公積金中單位繳納部分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的領取來需要以下條件源: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⑷ 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能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內口本。
詳細原因容: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⑸ 住房公積金公司交的那部分能取出來嗎
可以,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但全都歸職工個人所有,所以到提取時都可以取出來。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⑹ 住房公積金是否能全部取出來包括公司交的一部分
可以全部提取出來,包括公司繳納一部分,都屬於你個人。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6、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二、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齡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6)去世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能提取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作用
一、購房
1、 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 如果申請商業貸款開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做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公積金來償還息
3、 如果購房過程中不需要貸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積金
二、兒女購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公積金不僅僅可以用於自己購房,也可以用於兒女購房
1、 如果申請公積金房貸款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 如果申請商業貸款來購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作為首付款
三、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
家庭成員(不只限於職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四、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積金
如果職工被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圍,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較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五、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積金
農村集體土地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六、租房可提取公積金
1、租賃經濟房可提取公積金
2、租賃普通住宅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⑺ 本人已去世 住房公積金該如何提取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家屬(繼承人、受遺贈人)憑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公證書,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7)去世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能提取嗎擴展閱讀: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