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批處理文件怎麼填寫
附件4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處理文件》 填寫說明
1.電子表格格式已設定好,填寫時請不要改動單元格格式;
2.填寫表格以前,單位經辦人可持單位委託書到廈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辦事處、管理部下載職工的繳存數據信息,利用下載的數據,參照電子表格中「樣表」的填寫形式在《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調整批處理文件》中錄入職工的繳存調整數據;
3.填寫「系統中個人編號」和「姓名」兩項時,請依照從中心系統下載的職工繳存信息保持兩者間的一一對應關系;
4.「上年度月均工資」、「繳存基數」兩項以元為單位,可保留兩位小數,繳存基數不低於1895,不超過29040;
5.「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高於20,取整數,無%號;
6.「單位、個人繳存額」兩項以元為單位,四捨五入取整數,可用函數:繳存額=ROUND(繳存基數×繳存比例/100,0)計算;
7.僅繳存狀態的職工需進行調整,「狀態」項填代碼「jc」;
8.「職工手機號碼」項自願填報職工本人手機號碼,廈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手機簡訊等向繳存職工免費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提取及貸款等信息;手機號碼為11位數字,且同一號碼在同一單位不能重復登記;
9.「調整後月繳存額(合計)」項等於所有職工「單位繳存額」和「個人繳存額」兩項的合計數;
10.填妥後將此電子表格列印一份,加蓋單位公章,與電子文檔一起送廈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經辦網點辦理年度繳存調整手續。
❷ 住房公積金按年提取的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才能順利提取公積金: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於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於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僱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證明已經死亡。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領取轉賬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正常辦離職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核),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申請單位幫助,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作用,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是不是通過了,並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一切就緒,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❸ 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以前年度的
輸入住房公積金卡號和密碼就可以查詢,也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❹ 公積金年度結息什麼時候到賬
職工住房公積金每年結息一次,公積金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6月30日,結息日為6月30日。專
今天是7月1日,也就屬是說今年公積金結息已到賬,快來查查賬戶多了多少?
查詢步驟
1、可通過手機公積金軟體進行查詢(各地上線情況不一),在軟體賬戶查詢頁面,點擊「繳存明細」;
❺ 佛山住房公積金無房提取18年10月提了一次,第二次什麼時候可以提,官網說是一個年度提一次
需要到年10月份,一年一次。
住房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標准最高不超過35元/月。超出上述標准部份,由個人承擔。
面積按公租房建造標准(建築面積60平方米)確定個人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標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額度最高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5)住房公積金的業務結算年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
2、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並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後,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3、已採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個人結算賬戶無變化的情況下,無需再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時,有關個人結算賬戶各欄可不填寫。
❻ 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是什麼意思
以杭州為例。
根據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號)等規定,現將2015年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和調整范圍
2015年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於7月1日至9月30日進行。凡在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餘杭分中心(以下簡稱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組織,均應按規定進行調整。
二、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口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編外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同級人社、財政部門的核定口徑計算(具體口徑以區人社局通知為准);社區工作人員繳存基數按民政部門文件(城市社區社工按余民〔2012〕17號文件,農村社區按照余民〔2011〕124號文件)規定執行;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
(二)繳存基數上下限:根據「控高保低」等相關政策規定,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1650元(最低工資標准)的,繳存基數按1650元確定;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本次年度調整上調繳存基數的,調整後繳存基數不超過17302元。
(三)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2%,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單位因嚴重虧損等原因,低於12%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憑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會議決議、申請表等資料,向分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
(四)月繳存額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單位和個人兩部分組成,具體計算辦法: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四捨五入至元);
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四捨五入至元);
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三、辦理方式
全部實行網上申報方式進行辦理,繳存單位登錄餘杭公積金網(www.yhgjj.gov.cn),在「網上辦公」欄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行基數調整操作。
四、其他事項
(一)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於2015年7月1日起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一經確定,在該結算年度內(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不再作調整。
(二)單位在8月1日後辦理年度調整的,另需辦理補繳手續。
(三)在辦理年度調整工作時,發現職工身份信息有誤的,需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登記表》,辦理身份信息變更手續。
(四)實行住房公積金補貼政策的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同步計算調整。
辦理地址:餘杭區臨平南大街265號市民之家二樓H區
餘杭區文一西路1500號餘杭組團市民之家二樓
咨詢電話:12329
❼ 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年度是什麼意思
可能存在以下答案:
1. 你公司的住房公積金繳納的銀行,就是給你發工資的銀行。
2.提供給你貸款的銀行(如果你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話,一般公積金中心有合作銀行,你選擇哪家給你貸款)
❽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了,你的公積金漲了嗎
關於開展常州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62)、《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2008〕196號)等文件的規定,經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對常州市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8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名義繳存的個人繳存者。
二、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1. 2018年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7年度的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等)除以發放工資的月數。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新參加或新調入的職工,月繳存基數為該職工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18年6月的月平均工資。
3.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0980元;繳存基數的下限,常州市區(含武進區)為2020元,溧陽市和金壇區均為1850元。
(二)繳存比例
1.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
2.全市各類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0%-12%。符合《關於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常公積金委〔2016〕1號)規定的各類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程序申報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3.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個人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收入,繳存比例統一為20%。
4.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繳存比例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調整時間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個人繳存者應在匯繳2018年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之前進行基數調整,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四、調整方式
(一)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辦理
1.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登錄常州公積金網(http://gjj.changzhou.gov.cn)網上服務廳單位業務板塊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2.已與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線上業務辦理協議的個人繳存者,可登入常州公積金(http://gjj.changzhou.gov.cn)網上服務廳個人業務板塊辦理基數調整。
(二)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
1.未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攜帶U盤到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2.個人繳存者到公積金建設銀行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受理點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為確保各單位順利匯繳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須符合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對匯繳托收單位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基數調整而低於2018年度最低繳存基數的職工或個人繳存者,由公積金中心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為其上調至繳存基數下限標准。
(二)為方便單位和職工辦理各項業務,各單位在基數調整時要對單位基本信息和本單位職工個人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如單位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注冊地址、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動或有誤,單位經辦人應及時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變更信息;如發現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誤或缺失,要及時提醒職工到住房公積金中心修改。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