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用住房公積金怎麼用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銀行受理審查按審查結果通知借款人簽訂合同協議,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劃撥基金。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的其他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②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步驟是怎樣的
編者按:經常有朋友問,如何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是怎麼回事,到底要怎麼辦呢?事實上,許多購房者對如何使用公積金貸款都不清楚。有必要進行一次知識的普及,一起來看看下面的解說。相信會對你有幫助。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委託人民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買自住房的職工發放的住房貸款。借款人貸款時必須提供貸款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權依法處分其抵押物或質押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2、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貸前已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3)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協議)約定的主要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合肥地區范圍內的(其開發商必須是與管理中心及委託銀行有按揭業務簽約協議的)、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現住公房及產權清晰且無房產爭議的二手房;(4)具有合肥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7)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應不低於房價的20%;購買房齡1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30%,購買房齡10年以上2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40%;(8)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3、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幾種擔保方式?如何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三種擔保方式,借款人可選擇其一:(1)以所購房屋為抵押提供擔保;目前,以該種方式為主。(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國債、國庫券(國家規定不可質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的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的質押擔保;以有價證券和定期儲蓄存單擔保的,按銀行規定的額度質押。(3)第三方保證擔保。
4、夫妻間任何一方以第一買受人簽訂購房合同(協議),是否會影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雙方都符合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貸前已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條件的,不會影響(但借款申請人必須是第一買受人);如僅一方符合,購房合同(協議)上的第一買受人必須以符合條件的作為借款申請人。
5、什麼叫做按時足額繳存?
答:按時足額繳存是指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發生漏繳或未繳的現象。之所以將它作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一,是因為單位能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說明該單位履行義務的意識較強,職工收入穩定,償還貸款有保障。
6、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如何確定的?
答: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借款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其月還款額不得超出家庭月收入的50%。二手房房齡在1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成數為7成,房齡在10-20年的,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在不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同時,每一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夫妻雙方還款能力系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計算確定,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還款能力系數(09年暫定為0.5)實際可貸年限(共有產權人、參與還款人不列入計算范圍)。
7、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有哪些規定?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不得超出自申貸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並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購買房齡不超過20年的(房屋竣工年限以《房屋所有權證》為准)二手房、自(翻)建住房,貸款期限不超過20年,且與房齡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
8、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如何規定的?目前利率是多少?
答: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執行。目前公積金貸款利率1-5年期年利率3.33%,6-20年期年利率3.87%(自2008年12月23日起執行)。
9、購買商業用房或裝修住房能否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不可以。必須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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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子
現在有越來越多人朋友會選擇公積金貸款買房,因為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要低很多,可以為購房者剩下不少貸款利息費用,但是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也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夠進行的,那麼如何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呢?
要想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首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且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有足額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半年或一年以上,不同城市對公積金繳存時間要求不同,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2、申請住房公積金時需要簽訂了購房合同或協議,並且所購房屋可以辦理抵押或擔保手續;
3、申請人已經按照規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通常首付款最低為房價總額的30%;
4、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5、申請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徵信沒有不良記錄;
6、滿足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條件的公積金繳存者,可以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貸款,具體貸款流程如下:
1、提交貸款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到本人存繳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提交貸款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2、初步審核。當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受到貸款申請資料後,會對借款人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初步審核,當初審通過後,會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並列印借款合同等文件,然後將全部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擔保審批。擔保中心收到貸款資料後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如果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那麼擔保中心會出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
4、材料轉送。擔保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會由擔保中心遞交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最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與借款人簽署相關合同,當合同簽訂完成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進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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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住房公積金買房子的時候怎麼用
住房公積金買房的時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用於支付房款。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下發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白卡》第一條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購買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契稅完稅證。
(4)如何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⑤ 買房時住房公積金怎麼用
買房時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出出來當房款使用,在正式購房後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還房貸等。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州住房公積金下發的《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明白卡》第一條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所需材料為: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第三條 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能超過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間已歸還的貸款本息。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所需材料為: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借款合同;購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已歸還貸款本息明細單。
(5)如何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不僅可以用來提取,也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一條 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第二條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