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住房公積金發放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計提入成本時計入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等相關成本費用類科目。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Ⅱ 住房公積金科目屬於哪一項
持卡人可查詢信息項目包括:個人總帳信息、個人結息對帳單信息、個版人明細帳信息、公積權金管理部門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匯繳、補繳、提取、計息等賬戶明細,並可在住房公積金對賬簿上列印公積金賬戶信息。
查詢途徑:
持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詢機查詢;
撥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12329,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
登陸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查詢;
持卡在銀行設置的查詢機終端查詢;
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
登陸銀行網上銀行查詢。
Ⅲ 住房公積金計入什麼科目
上月的公積金下月才入職工的個人公積金賬戶
(一)當月月底結轉
單位出資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預提費用
個人出資部分
借:應付工資——代扣個人住房公積金
貸:其它應付款——代扣個人住房公積金
(二)下月從結算戶打款至公司公積金專戶
借:銀行存款—公積金專戶
貸:銀行存款—##銀行
(三)收到公積金專戶銀行的已扣款(即,公積金已打入職工的個人公積金賬戶)的結算單
借:預提費用
其它應付款——代扣個人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公積金專戶
Ⅳ 付住房公積金放哪個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專、住房公積金,都屬計入此科目。
會計分錄如下: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4、企業以後期間繳納企業代扣住房公積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Ⅳ 職工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應計入什麼科目
這關鍵看單位是什麼時候發工資,如果是月初是當月計提當月支付,如果是月底就應該是當月計提下月支付(因為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都是20號結賬)。
新准則第七條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這與原准則基本內容一致,養老保險費雖未單獨列示,但也應包括在內。
根據會計准則,對於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科目,單位承擔部分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為便於理解,現只列舉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會計處理流程,住房公積金參照其處理。
計提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社保(單位承擔部分)時:借:成本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計提工資時:借:成本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發工資(代扣個人承擔部分)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用銀行存款繳納社保時: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貸:銀行存款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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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新會計准則里,住房公積金計入什麼科目急
計入: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科目。
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都計入此科目。與住房公積合稱「五險一金」。
Ⅶ 交住房公積金的會計科目怎麼寫
計提時企業部份:
借:管理費用——職工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部份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現金(或銀行存款)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