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1)蘇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激活嗎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⑵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版購買、建造、翻建權、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⑶ 蘇州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條件
職工離、退休(含提前離、退休),須提供離、退休證或離、退休申請審批表。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須提供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1-4級《傷殘證書》。
下崗失業的職工,須提供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失業證》。
辭職、辭退的職工須提供原單位辭職、辭退文件和本人檔案轉入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託管的協議。農民合同制工人離開市區回原籍的,須提供有關辭職、辭退文件和戶籍證明。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
出國、出境定居的,須提供居住國居住證,本人出國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國、出境證明。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網,最新最全公積金信息都可在裡面找到。哪些人有資格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支取濰坊市住房公積金,一切都可在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網找到答案。具體條件摘錄如下。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國、出境定居的;
(五)調離本市的;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七)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崗失業的;
(九)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14種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腦血管意外、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惡性腫瘤、心臟瓣膜置換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心臟搭橋術、心臟疾病需行介入治療、起搏器安放。
第四條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親屬是指,職工子女、職工和配偶的父母。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六)(七)(十一)款的情況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支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
職工支取的住房公積金,一般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補交2年以上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當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款。
除夫妻和患14種重大疾病外,其他親屬間的住房公積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支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該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
⑷ 蘇州新區公積金怎麼交的
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負責辦理繳存手續,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相同,各承擔50%。題目中另外提到的養老,醫療,工傷都不屬於住房公積金,而是屬於社會保險。
參照《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公積金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參照《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單位及其職工應當依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由單位負責辦理繳存手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
參照《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參照《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月繳存最高限額的調整方案由公積金管委會按照有關規定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應當相同。
(4)蘇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激活嗎擴展閱讀
1、題目中提到的養老,指的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題目中提到的醫療,指的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題目中提到的工傷,指的是工商保險。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4、另外還有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⑸ 蘇州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正本.兩樣多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地稅(正本復印件)工商登記(正本復印件).開戶人身份證,填寫好"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登記表",蓋好公章就可以了.
⑹ 蘇州住房公積金怎樣才能取出來
如果你是江蘇省內的戶籍的話那就沒必要拿出來的,現在可以把公積金關系什麼的轉到你老家那邊的。如果你要取出來的話可以回老家開一份務農證明,不過提取的話大概只能拿百分之七十左右。
⑺ 蘇州住房公積金使用方法
我是
蘇州市復住房公積金管制理中心
的職工
根據中心規定,只有在園區交納小公積金的職工才可以與市區共有人合並計算貸款額.
二手房貸款
,單人最高21萬,家庭(2個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35萬
不超過評估價的70%,期限: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