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材料分兩種情況,一是購買商品房,二是購買二手房,專材料如下屬:
第一種情況: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資料:
1、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申請書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種情況: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資料:
1、一年期內並在產權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契稅完稅發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申請書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② 結婚後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要什麼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
(一)、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二)、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四)、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首次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備註:如果員工之前辦理過公積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時只需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無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條件:
1、員工離休、退休,職工完全喪失現有勞動能力或者與單位終止勞動合作關系的,具有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畢竟員工離休,退休,或者說完全喪失勞動的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2、公司員工在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范圍內、家裡經濟狀況不是很樂觀的,享受城鎮特困救助待遇的員工,具有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3、相關人員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同時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4、戶口遷出本市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屆時需要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證
5、公司的員工已經死亡的,這一條和之前提到的員工離休或退休喪失勞動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員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滿的時候已經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決書。
7、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可以提取公積金,屆時需要提供申請人的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8、購買、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資房、公有住房、舊房改造房、拆遷安置房等類型的自住房。
③ 配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提取條件之後,在提交材料時增加一項委託書即可。需要公積金持有人的本人身份證原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④ 夫妻雙方怎麼提取公積金 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方法和需要手續如下: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4、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⑤ 夫妻一方購房雙方提取公積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請提取公積金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
(1)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
(2)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
(3)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二、申請公積金提取流程
1、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2、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3、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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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