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後,其依法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不受影響。
第八條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準提取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說明理由。
你這種情況看一個咨詢問答:
我08年1月辭職離開上海,戶口是杭州的,經查詢目前公積金已經在封存辦,現在想全額提取,請問:
1、如果公積金已經轉到封存辦,還必須要帶上退工單或離職證明嗎?因為我之前給建行打電話得知,轉到封存辦就是憑退工單轉的,所以已經轉到封存辦的就不需要再帶上退工單了。(我的退工單已經被我現在工作單位歸檔,拿出來比較麻煩)
2、補充公積金的提取是否和基本公積金的提取手續相同?
謝謝! 1、如果您的公積金賬戶已經在封管辦的,那麼在辦理時提取可以不用提供退工單等。只需帶好外省市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去各區的中心管理部開具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再去上海任意區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提取業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2、是的,由於您的補充公積金賬戶也在封管辦,在去區、縣管理部辦理提取審核時,他們會同時為您開具公積金提取證明和補充公積金的提取證明的。
2.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海公積金住房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第十七條職工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住房消費費用的,應當按以下情形提供證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聯系單、房租發票或者收據等;
(二)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物業服務發票或者收據等;
(三)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維修費或者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同時還應當提供以下任一項家庭生活困難證明材料: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的證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的證明、病歷證明、家庭生活困難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網-《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3. 上海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7%。
1丶要領取住房公積金,首先需要確認自己是否符合住內房公容積金領取條件。
2丶前往當地的住房公積金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同時住房公積金工作人員會告知你需要准備哪些材料;或者住房公積金申請人員可登錄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上下載申請表。
3丶前往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將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蓋章,並准備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4丶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5丶住房公積金人員對你的申請審核通過後,通常會在1-3個工作日內將公積金打到指定的銀行卡或者存摺。
6丶在申請期間請隨時注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因此有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會發生變化。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公積金提取人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前往國外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4. 上海住房公積金每年幾月份調整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每年的六月份調整,七月份開始執行。
舉例:自2017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6年月平均工資。
註: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調整依據是根據2016年的月平均工資。
(4)上海公積金住房擴展閱讀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2018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確,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6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月平均工資。
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方便和優化單位辦理環節,逐步與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同步,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申報時間從7月提前到4月起,各單位可從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陸上海公積金網的基數調整專欄辦理。
《通知》指出,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從2019年1月至3月申報繳存基數,4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請各單位注意提前做好經費和預算安排,與社保明年基數調整工作在時間上同步安排,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為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執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具體措施精神,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
企業可以根據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文所列舉的降低繳存比例的情形,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
《通知》強調,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對選擇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99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140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136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22元。
5.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_上海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
相信很多沒有去過上海的人都會對於上海的繁華表示好奇。確實,這座國際大都市從自由開放之日起就吸引了全國乃至世界的革命家、商人、遷客騷人等的大量湧入,為上海注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血液。即將在上海買房的朋友可能對上海住房公積金查詢的相信信息比較感興趣,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的一些情況。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1、虹口區管理部:
地址:瑞虹路156號2樓(靠近天虹路)
交通:47路134路597路751路875路528路地鐵四號線臨平路站等
電話:63240040
2、楊浦區管理部:
地址:控江路1688號衛百辛大廈606室(雙遼路控江路路口)
交通:843路220路863路843路6路14路220路103路871路103區間路地鐵八號線江浦路站下等
電話:55801450
3、閔行區管理部:
地址:水清路303號底層(上海市人才發展中心閔行分中心對面)
交通:700路759路763路756路松莘線173路閔行1路704B路753路莘華線地鐵1號線莘庄站下等
電話:64885900
4、長寧區管理部:
地址:劍河路600號4樓(靠近仙霞西路口)
交通:54路91路196路739路807路88路836路1217路等
電話:62733566
5、匣北區管理部:
地址:虯江路1000號207室聚源大廈(會文路路口)
交通:962路78路929路69路地鐵3、4號線寶山路站下等
電話:63251146
上海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方法:
網上查詢:
登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www.shgjj.com/
1、打開頁面後輸入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進行查詢。
2、非會員需要在打開頁面的底部先注冊,填寫用戶名、密碼、手機號碼。注冊完畢後,成為網站會員才能查詢。
手機查詢:
方法一:下載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客戶端(可掃描二維碼)
tips1:使用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版客戶端,必須通過用戶注冊,注冊後即可進行用戶登錄查詢服務。目前注冊方式為:
(1)通過www.shgjj.com進行用戶注冊;
(2)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手機客戶端進行用戶注冊。
tips2:上海住房公積金網提供的服務完全免費,但是會產生相應的流量。
方法二:手機簡訊
之前在首次登錄時注冊會填寫手機號碼(服務費2元/月),成為網站會員後開通手機簡訊查詢功能即可。
上門查詢: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黃浦區福州路725號四樓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021)63843088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12329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
1、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3)所購買的房屋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4)購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於規定比例;
(5)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6)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前款第(三)項中的建築設計標准、第(四)項中的規定比例由市公積金中心擬訂,經上海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2、貸款利率:
(1)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現行的4.32%調整為4.05%,五年期以上由現行的4.86%調整為4.59%,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後發放的貸款,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人民銀行通知的規定。2008年10月27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3、計算公式:
(1)貸款金額的計算方法
每項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九條規定的限額標准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2)每月還款額的計算方法
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貸款,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選擇按照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或者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方法計算每月還款額。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hyxt1.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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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上海住房公積金跨省使用條件:很多在上海交了個人住房公積金,卻在異地購房的人都有上海住房公積金能否跨省使用這個疑問。根據上海公積金管理規定,個人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貸款使用時,暫時只能在繳納公積金所在地辦理購房貸款。但是想要在異地購房時使用上海公積金,只能辦理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買房。如果購買的是外地產權房,那麼公積金帳戶余額自房產證發證之日起半年(6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辦理流程: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憑上述證明材料和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向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提出賬戶轉移申請;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核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憑上述證明材料和區管理部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向建行公積金網點提出賬戶轉移申請。建行公積金網點審核申請人證明材料無誤後,應為其辦理轉賬手續,轉賬賬戶以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證明材料所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接收賬戶信息為准。
(6)上海公積金住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7.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7)上海公積金住房擴展閱讀:
一、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註: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職工購買拆遷安置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套拆遷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且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規定提取限額。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應在房屋租賃期內提出,並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處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建設費用
8. 上海公積金中心在哪裡
在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即可。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