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怎樣投訴舉報補交
公積金補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版)(此表可在網權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㈡ 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向哪個部門投訴
勞動部門。公積金管理處不負責這個,但五險一金是勞保范疇,故此如尋求解決,可以讓單位找公積金管理處看看怎麼解決,如果發生糾紛或因單位未按時交納造成個人損失,還是勞動部門。
㈢ 如何投訴和舉報單位未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回資的5%;
有條件的城答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㈣ 如何舉報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
如果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舉報。
單位不辦理住專房公積金繳存屬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其中補繳手續如下: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㈤ 單位沒有交住房公積金應該怎麼投訴
單位沒有交住房公積金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住房版公積金權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5)如何投訴單位未存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㈥ 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如何投訴
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版公權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所以,公司統一不交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反映。屬於個別的情況,最好首先是通過企業工會或者職代會反映解決。
1.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要求,所有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在城鎮的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夥企業、私營企業的正式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職工、合同試用期內的職工和外籍職工)都應該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2.單位未按照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未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啟封、對賬等手續的,職工有權進行監督。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住房公積金年度驗審制度,督促單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義務。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制度,完善查詢系統,為職工和單位無償提供查詢服務。
㈦ 工作單位沒有給繳納住房公積金,該如何進行維權投訴
有關公積金的維權途徑與社保或其他勞動爭議有所不同。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應該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對於這點要特別注意。
職工提起公積金的維權投訴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證明職工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3)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等,以確定公積金的繳納基數。
另外,還需到「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的「維權專欄」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投訴登記表》,填妥後連同上面的材料一並提交給公積金管理部門。
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㈧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怎樣投訴 舉報補交
樓上的過時了,現在住房公積金也是國家強制的了。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廳去投訴。也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查實的話要給企業罰款的,並且補交公積金。
㈨ 如何投訴單位未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個人對這個問題持悲觀看法,目前的住房公積金現狀就是覆蓋范圍小,很多企業都版沒繳但貌似違規風險權較小。原因很多了,政策規定范圍留了缺口,而監管機構缺位(不象工商稅務對財稅的監管、勞動監察對社保、勞動合同的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地位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