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的目標是什麼,如何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這是一項國家針對工薪階層的買房福利政策,用於緩解工薪階層的買房還貸壓力
B. 如何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充分發揮公積金使用效能的幾點意見
1.強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手段 ,加強檢查監管力度。
發展住房公積金事業,不僅關繫到職工合法權益,更關繫到國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擴大內需戰略決策的實施,因此要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加強依法征管。一是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充分調動單位和廣大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二是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監管檢查力度,重點解決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小的問題,強化歸集手段。三是依照《條例》規定,對拒不執行國家房改政策,擅自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拖欠、挪用公積金的單位,特別是只重個人政績不為職工履行義務的單位負責人,要追究其行政責任,並實施相應的經濟處罰,以維護職工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強監管,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防止資金流失和信貸風險。地方財政部門通過定期檢查資金經營狀況和資金運營賬務監督,評價資金經營狀況;審計部門通過審查資金來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結果,全面檢查資金歸集使用的合規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門主要藉助於各種金融法規檢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門則從法律的角度對「中心」的資金管理及繳存者行為的規范進行監督,對各種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糾紛進行審理裁決,依法維護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
2.擴大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使中低收入者受益。
一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使用上,必須要求限量使用,每筆貸款上限不應定得太高,以保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使用上的公平性。各地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貸款限額。 二是放寬貸款條件。可參照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發放條件,適當降低個人購房的首期付款金額。三是降低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貸款,帶有保障性質,因此應適當拉大與商業貸款利率差距,減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購房支付負擔,或實行差別利率,對於購買自住、小戶型低收入家庭,應提供更加優惠的貸款利率,確實起到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3. 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能,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保障作用。
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的使用途徑多為以下三種形式:一是放貸,二是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入銀行,三是購買國債。如何在繼續加大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投放的同時,進行多元化投資和運作,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積金更好地受惠於民,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首先要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低存低貸的政策優勢,發揮互助性和保障性作用,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受惠面。貸款的發放應盡量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以方便企業、方便群眾為原則,進一步簡化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提高服務水平。積極支持職工直接使用公積金用於購房、還貸、維修和支付房租,改善職工住房條件。
其次是克服重歸集,輕使用的傾向,保持公積金歸集與個人住房貸款方式的協調一致和額度的同步增長,實現以貸促繳,最大限度地化解風險,保證公積金的流動性、安全性和增值性。
第三要千方百計提高公積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在做好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公積金的資金運作努力實現增值收益,以便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社會保障作用。
4.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和信用體系建設,防範金融風險。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1999年4月頒布,2002年3月修訂的。到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配套法規尚未出台。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許多內容需要補充和修改。如前面提到的繳存比例問題,按照當時的工資水平,15%的比例差距每月可能也不過百元,但時過十幾年,工資水平翻了一倍甚至數倍,其絕對數額就會增加不少。如果單位配套繳存的比例不做修改,那麼隨著工資水平的不斷增長,不同行業和不同單位之間在公積金配套繳存額方面的差距也必然不斷增大,這一方面會增加企業和各級財政的負擔,另一方面則會造成事實上的分配不公,影響到制度的和諧乃至社會的穩定。還有如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與老百姓切身利益有關的廉租住房補充資金提取規定等都需要通過立法加以細化和完善。同時要認真研究如何健全公積金管理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問題,借鑒商業銀行普遍實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制訂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
信用風險是金融活動中最基本的風險,具有綜合性、傳遞性、擴散性和突發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面向個人,涉及面廣,隱含的風險極大。目前,各商業銀行和個人資信評級機構的評估標准自成體系,相互間可比性不強,不同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結果有時大相徑庭,難以客觀地反映出個人信用的真實情況。因此,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對於防範金融風險就顯得尤為必要。個人的信用資料常常散布在政府、公用事業、銀行、商家、保險等多家機構。如何真實、完整、連續、公開地取得相關數據,合法使用信用資料,同時又保護個人的隱私權,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證。而評估指標體系是信用體系的核心,統一評估體系則是信用社會化的需要。開拓進取,用創新的思維,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這樣才能使黨和政府這項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實處
C. 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不平衡表現在哪些方面
公積金使用地區不平衡 住房制度改革要不斷深化
年 07 月 30 日
1998年,我國啟動了以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為目標,以停止實物分房、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為主要手段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10餘年來,房改取得了巨大成就,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有了明顯改善。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房改政策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中西部地區中小城鎮與東部地區大城市相比,各項制度執行落實都有差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向記者表示,我國住房制度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有關部門正在不斷研究和完善房改政策,努力使更多百姓相對公平的受益。
住房貨幣補貼
補貼對象沒有明確界定,差別很大
相對商品房市場的高房價,多數單位現行的補貼標准幾乎是杯水車薪
住房貨幣補貼政策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實施10年來,在補貼標准、補貼對象方面越來越不適應當前的實際情況。
1998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國務院23號文」)提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訂。
「實際上,貨幣補貼政策並不是強制性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各地具體操作過程中,補貼對象、標准和進度差別很大。現行的房改政策在提出貨幣補貼對象准入門檻的同時,並沒有對職業和身份進行細分。以離退休人員為例,國務院23號文雖然沒有做出特別規定,但離退休人員也屬於「職工」范疇,從理論上講,只要他們的住房面積沒有達到標准,都可以享受貨幣補貼。但在具體落實中,差別很大。一些地方和單位出台規定,優先解決離退休人員的補貼,而許多地方至今仍有大量離退休人員尚未享受到住房補貼政策。公務員、教師等群體也面臨類似的問題。
補貼發放的進度也各不相同。據該負責人介紹,一些城市直到2006年左右才開始進行貨幣補貼,「各地情況不同,必然有一個過程,只能一步一步來。」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調整,貨幣補貼標准不適應當前形勢的情況逐漸凸顯。比如許多城市貨幣補貼「達標線」仍以經濟適用房價格為標准。但隨著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收縮為低收入家庭,公務員、教師、企業職工等中等收入家庭不再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只能購買商品房。相對商品房市場的高房價,多數單位現行的補貼標准幾乎是杯水車薪,「從近幾年各地反饋看,許多地方貨幣補貼效果越來越差。」上述負責人說。
更突出的矛盾是,條件較好的單位,房改之前職工的住房基本上都達標,基本不需要通過貨幣補貼解決「遺留問題」,部分單位、特別是一些在地方的中央企業甚至大幅提高補貼標准,住房補貼成了變相福利。而條件不好的單位,職工住房標准低,需要解決的量大,但補貼資金又十分緊張,補貼工作進展緩慢。這一問題在小城鎮更為突出。
「盡管23號文要求財政和單位共同出資發放補貼,但實踐中,單位承擔了主要責任,公共財政對解決老百姓住房問題的支出仍然不夠。」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在不斷加強保障性住房財政投入的同時,也要研究如何通過財政支出,加大對職工購房的支持,使補貼政策起到更好的效果。」
住房公積金
西部與中小城市住房公積金使用率普遍較低
公積金管理辦法正在修訂中,將強調提高資金使用率,更多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
財政、單位之外,住房公積金制度成為房改以後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截至2008年末,住房公積金已累計為超過960萬戶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0600億元。近年來通過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現在各地都基本能按照5%—12%的上下限繳存公積金。
在住房公積金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住房公積金制度還未實現「全覆蓋」。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公積金業務起步晚,部分縣及縣以下鄉鎮,至今仍未按有關規定給職工繳納公積金。
二是部分職工繳存差距拉大。實際操作中,條件好的單位,公積金業務開展得早,又往往按較高比例繳存公積金,員工賬戶積累多;條件不好的單位則開展得遲,且多數按5%的下限來繳,賬戶金額少。繳存差距直接影響受益程度。高額繳存職工購房獲得貸款的機會和能力比低額繳存者強得多,低收入繳存職工也許根本沒有使用其賬戶積累資金的機會,這使得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性作用未能充分體現。
三是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地區間差距較大。西部地區和中小城市受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限制,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一直較低,許多住房困難的家庭無法正常使用自己的公積金。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透露,修訂中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正在積極徵求各方意見。新的辦法對現行的公積金管理辦法進行了較大修改,重點強調提高資金使用率,更多的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讓老百姓的「買房錢」更好地為老百姓買房提供支持。這有望給目前未能很好地享受到公積金政策的城鎮居民,特別是縣及縣以下職工帶來實惠。
來源: 人民日報
D. 皖今年出台公積金擴大使用范圍是哪些范圍
昨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今年安徽將擴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范圍。合肥還將率先上線建立統一的公積金基礎數據標准,更好地發揮公積金服務職工買房的作用。
安徽人一年 用公積金貸款376億元
根據統計,2015年,安徽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積極化解資金流動性不足,全年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519.91億元,同比增長13.64%;提取住房公積金369.21億元,同比增長26.06%。
其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76.89億元,同比增長55.83%,個人住房貸款率89.87%,比年初提高10.65個百分點。全省住房公積金住房貢獻率、個人住房貸款市場佔有率和房地產市場貢獻率分別為128%、22.5%和24%。
省住建廳的專家指出,如今隨著在住房消費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積極作用,住房公積金已成為各地去庫存穩增長的重要「法寶」,社會認可度明顯提升,制度作用明顯增強。
今年,安徽將繼續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支持房地產去庫存,推進資金高效使用。重點擴大公積金繳存、使用范圍,使更多人能夠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惠政策。比如,將把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城市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從事自由職業的人員納入繳存范圍,進一步擴大公積金繳存覆蓋面。
全省著手 打造公積金資料庫
雖然國家在十幾年前就出台了公積金管理條例,但是部分內容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由於各個地方業務標准和流程不一樣,尤其是分散的管理,給公積金跨區域使用和監管帶來難度。所以,建立統一的住房公積金數據標准,就成為完善公積金管理必不可少的環節。」業內人士指出。
今年,安徽正在推進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貫標和全國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上線工作,計劃啟動合肥、省直等貫標上線測試。等到基礎資料庫成型後,各市、縣、省級住房公積金形成統一的基礎數據標准,住房公積金監管系統就可以互通、相連,最終能進一步連至國家住建部。
專家表示,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准,有助於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數據體系,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能力,更好地實現異地轉移接續使用。「未來,在提取、貸款方面會進一步改進,公積金提取難、范圍窄、公積金使用率低下等問題有望得到改善。」
E. 如何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和使用監管
答: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F. 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要素
(一)扎實推進項目貸款試點工作,提高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
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范圍。根據國家住建部等部委有關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范圍的實施意見,按照「先試點、後推廣、再覆蓋」的工作步驟,2012年我省爭取新增2-3個城市作為試點工作城市,探索利用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直接投融資保障房建設。在總結武漢市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新增試點項目,確保貸款資金按工程進度發放到位。加強對試點的監督指導。密切跟蹤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做好對試點城市的巡查,督促試點城市嚴格執行試點政策,認真做好項目選擇、抵押評估、賬戶封閉、資金撥付、貸款回收等各項工作,確保貸款資金安全。正確把握宏觀金融政策及全省房地產發展形勢,嚴格防範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穩步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個貸率,讓更多的繳存職工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惠。有效提高全省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投融資渠道,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服務民生、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二)不斷開拓進取,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創新
一是開辟住房公積金租房的綠色通道。加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落實力度,擬定相關辦法和措施,推動租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抵交租金工作的開展,切實減輕繳存職工的經濟負擔,幫助住房困難職工和社會弱勢群體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二是推動武漢「1+8」城市圈住房公積金區域合作機制建設,率先實現住房公積金在圈域城市之間異地使用、無障礙轉移、信息互通和對接。三是探索建立以市州為單位的資金調度運行平台。制定科學的資金使用計劃,制訂合理的個貸、項目貸款與投資規劃,逐步實現對市州資金的統一集中管理和運營,充分發揮市州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模效應。四是編制管理與服務導則。強化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四統一」工作要求,根據「統一制度、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的原則,組織編制湖北省住房公積金規范管理與服務導則,進一步在全省統一管理模式、統一服務要求。
(三)進一步開展歸集擴面工作,著力推動非公企業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
要把擴大制度覆蓋面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長抓不懈。一是抓好部門協作推動擴面工作。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與人社部門進行主動協作,積極推動將住房公積金繳存全面納入企業勞動合同進行統一管理,強化住房公積金與「五險」在勞動合同中的同等地位。建立健全與工商、稅務、質檢、人民銀行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准確掌握企業設立有關信息,努力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二是積極探索非公有制企業按照「先低門檻進入、後逐步規范」的准入機制,即允許尚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非公有制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可以以當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按最低繳存比例5%作為准入門檻,讓非公有制企業先建立制度,然後逐步規范和完善,使制度惠及更多就業人群。
(四)理順管理體制,加快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與運營機構
加快縣市區辦事處機構調整步伐。市、州中心應制定轄區內各辦事處垂直到市、州管理的工作計劃,原則上2012年年底前全省所有機構理順到位,為全省全面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與運營機構奠定良好基礎。未按時間要求調整到位的,暫停2012年的評優評先資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隊伍建設,充實經濟、金融、財會、法律、房地產、計算機等相關專業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確保住房公積金管理與運營機構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五)科學調度資金,促進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
督促各地科學測定項目貸款、個人貸款、定期存款、備付資金的比重,制定科學、可持續發展的理財規劃。加強內部理財管理,特別是合理確定存款組合和存款時長,提高存款利息收入,實現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充分發揮內部人員的理財潛質,提高當前國家利率波動形勢下的理財能力,實現運營收益的最大化。
(六)加快信息系統建設,強化住房公積金監管
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的通知》,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保證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一是加快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省級住房公積金監管及在線服務信息系統功能,努力實現對全省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實時非現場監管。切實落實住建部在我省實施數據鏡像容災網路項目建設。督促各地在現有信息系統功能基礎上,開發、完善數據共享、內部控制、統計分析、檔案管理、開展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等功能。二是加強對管委會決策的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制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增值收益分配等政策進行合規性審查。三是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管理、政策執行、風險控制和規范服務等工作開展檢查,重點檢查涉險資金回收、中心機構調整、騙取騙貸和大額資金轉存等情況。組織開展年度審計工作。
(七)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積極推進行業反腐倡廉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廉政風險防控指引》,督促各地排查廉政風險隱患,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和責任。按照住建部的統一部署,年底協調監察、財政、人民銀行等部門,對各地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限期進行整改。加強行業廉政建設,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全面提高行業從業人員廉潔自律意識,推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
(八)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樹立行業新形象
堅持服務優先理念,在全省住房公積金行業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把「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與治庸問責工作相結合,著力提高行業服務效能,重點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與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相結合,著力優化服務環境,完善服務措施,規范服務標准;與省級文明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創建相結合,著力提升住房公積金行業隊伍素質,樹立住房公積金行業新形象;與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相結合,做到精神提振、工作提標、行政提效、服務提質,形成推動全省住房公積金事業跨越式發展的強大動力。
(九)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探索績效管理辦法
會同財政、監察等部門,建立以提高中心績效效能為重點,以績效評價為手段,以促進業務發展、保障資金安全、提高服務水平為目標的住房公積金績效考核制度。按照「科學合理、結果導向、公眾參與、統籌協調、公正透明、穩步推進」的績效管理原則,合理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設計考核辦法,規范考核程序,對各地管理工作進行定量評價,並根據定量評價結果排隊,通報城市人民政府,形成持續改進工作的良性機制。
(十)加強調研與培訓,提高適應住房公積金跨越式發展的能力
一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結合今年的重點工作,通過舉辦各類培訓班,加強對方針政策、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行能力。二是開展多層次的考察交流活動。加強與兄弟省市住房公積金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擴大交流的深度與廣度,重點考察借鑒住房公積金行業發展中出現的好經驗、好做法。三是加強專題調研。針對住房公積金制度創新工作的要求,加強與之相關的專題研究,破解住房公積金監管過程中的難點,擬定有利於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奠定更為扎實的政策基礎。四是積極配合住建部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和《業務規范》的制定,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促進住房公積金業務統一規范管理。
G. 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維護繳存人權益
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獲悉,住房公積金監管司日前組織青年理論學習小組成員赴上海進行專題調研,實地考察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住房公積金支持建設的公租房項目,並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相關部門進行座談。
調研組深入了解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管理運行情況、發揮的作用和面臨的困難及問題。在對調研情況系統梳理分析基礎上,調研組提出了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思路建議:
要堅守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初心,順應新時代新要求,聚焦當前住房領域新矛盾新問題,探索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的新途徑新方法;
要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逐步將新市民等有住房需求的群體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
要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供需兩側發力支持繳存人租賃需求;
要滿足繳存人住房消費需求,維護繳存人權益;
要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推進住房公積金區域一體化發展。
調研組普遍認為,「住有所居」既是承諾,也是責任,更是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必須切實回應群眾期盼,堅持問題導向,以加快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為主要目標,以保障和增進繳存人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探索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有效途徑,促進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推動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H. 如何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對用於職工住房消費的資金進行強制儲蓄,並由職工個人所有,定向用於住宅消費的管理制度,它具有社會性、互助性、保障性、政策性的特點,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住房公積金在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在近幾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截止2009年4月底,我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35億元,歸集余額23億元,與2005年底(分別為15.9億元和11.2億元)相比分別翻一番,累計發放個人貸款近7億元,與2005年底的1.7億元相比翻兩番,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37.5萬人,累計提取風險准備金3827萬元 ,提供廉租住房補充資金2000多萬元,累計為近5萬戶職工家庭購房提供資金支持,改善住房條件400萬平方米,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住有所居」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與黨委、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任務要求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相比,與廣大職工的需求相比,住房公積金在發揮住房保障作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影響住房公積金發揮住房保障作用的主要問題
1、住房公積金發展不平衡 。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在市區發展較快,在各縣市發展較慢。公積金歸集方面, 市直的歸集總額超過25億元,佔全市的71%,其他9個縣市區合計歸集 10億元,佔全市的29%。在支取方面,市直的支取總額超過7億元,佔全市的70%,其他9個縣市區合計支取3億元,佔全市的30%。在個人貸款方面,市直的貸款余額超過3億元,佔全市的83%,其他9個縣市區貸款余額合計0.6億元,佔全市的17%。在不同性質單位住房公積金發展差距較大。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發展較快,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發展較慢。全市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共計3817個,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幹部職工33.78萬人,目前,實際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3624個,佔94.9%,幹部職工31.45萬人,佔93.1%,人均歸集住房公積金10500元;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共計4120家,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48萬多人,目前,實際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420家,佔10.19%,已參加住房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近6萬人,佔12.5%,人均歸集住房公積金3330元。這充分表明住房公積金對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條件相對較差的職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有限。
2、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不足 。襄樊市目前個人帳戶人均住房公積金僅6000元,按轄區內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均價2500元每平方米計算,僅可購買不到3個平方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率低。《條例》中規定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但是,目前各地除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效益較好的企業外,很大一部分單位未繳住房公積金,還有不小數量的職工尚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第二,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來源僅為城鎮在職職工,沒有建立其他城鎮就業人員自願式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比如: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融資渠道狹窄。第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均,特別企業職工繳存比例低、數額少。
3、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偏低。從全市的平均水平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僅在40%左右,各縣市區的使用率僅在20%左右,有的還不到15%。全市有近17億元的資金沉澱在銀行。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策宣傳不到位。不少職工不完全了解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政策,在加上各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商利益驅動,片面反宣傳,致使職工在購房時多選擇商業銀行貸款。二是基層縣市執行政策有偏差。有的縣市人為設置住房公積金支取障礙,不按政策辦事。有的縣市害怕風險,寧願存在銀行,不願意發放個人貸款。三是少數住房公積金工作人員思想觀念陳舊,服務意識淡薄,不願意走出去主動開拓市場,等人上門,就是人來了,大老爺思想嚴重,加之手續繁雜,審批時限較長,不能很好地方便職工。
4、現行政策不配套。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實施住房保障的三項關鍵政策。目前襄樊市先後制定下發了《襄樊市區住房保障辦法》、《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實物分配辦法》和《襄樊市市區首次廉租住房實物分配搖號規則》、《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實物分配實施辦法》、《襄樊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7份規范性文件,但是還沒有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住房保障的相關措施、政策,明顯滯後於廉租住房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當前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法規是以《條例》為統領,但是《條例》與推進住房保障的要求相比,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例如,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不到位的缺乏有效辦法;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不利於發揮其住房保障作用等。
5、管理手段相對落後,員工素質亟待提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公積金管理工作中雖然實現微機化管理,但不管是硬體還是軟體均有較大差距,大大落後於當今金融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同時,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員年齡、學歷、職稱比例不合理的問題,有些員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高,影響工作效率。
二、發揮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的對策
1、實施整體聯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竭力擴大制度覆蓋面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必須善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實行整體聯動。一是宣傳發動。通過策劃廣告、開通「公積金熱線」、開設網站,舉辦集中宣傳月、宣傳周活動等多種途徑,以貫徹落實《條例》和我市出台的住房公積金政策為主要內容,積極做好政策解答,廣泛宣傳,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廣泛建立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政府推動。積極爭取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目標管理,從組織領導上保證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有力推進。三是部門聯動。要注重發揮人大、政協、審計、監察、稅務、工商、政法、宣傳、工會等有關部門及群團組織在住房公積金擴面中的作用。通過人大執法督查,政協專題視察,審計監察專項檢查、法制部門聯合執法、工商稅務部門年檢登記等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納入相關部門的工作內容,實行部門整體聯動,改變了過去單打一的做法。四是服務拉動。通過實行領導幹部聯行業、駐系統,普通工作人員包單位,重點單位聘請協管員等制度,做到辦公深入到現場,問題解決在基層,變被動服務為主動上門服務,以服務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五是執法促動。對於有條件卻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實施必要的行政或法律措施,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2、創新思路,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做到能用即用,用之合規。住房公積金制度如何發展成為黨委政府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徑,成為廣大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主要依靠和重要保障,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永恆的主題,也是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的基石。一是適時調整貸款政策。要針對我市經濟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狀況,組織專班,就住房公積金貸款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召開管委會會議,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進行適時調整。一方面,要創新多種抵押擔保方式。在原有的住房公積金連環擔保、房產抵押、銀行存款質押、公務員財產+信譽擔保等方式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擔保公司擔保新形式。另一方面,要制定支持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抓緊研究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職工要求的還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的可行性等。二是創新開展與開發商按揭合作業務。繼續抓好個貸市場的拓展,重點是與有實力、講誠信的開發商開展按揭合作。中心全體幹部深入樓盤,開發市場,在精心調查,廣泛宣傳,初步聯系開發商的基礎上,貸款科室進行風險評估,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簽定個人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合作協議,方便職工,提高效率。三是研究增值收益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分配形式。例如,利用增值收益對低收入職工實行貼息貸款;加大增值收益支付住房租金的比例等。
3、堅持規范管理、主動接受監督,切實防控資金風險,做到政府滿意,職工滿意。要始終把規范管理、主動接受全方位監督作為增強住房公積金制度社會公信力的關鍵環節來抓,切實防控資金風險。一是認真落實基本業務規范。要以《襄樊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行政執法操作規程》等業務規范為重點,督促各縣(市、區)辦事處、管理部,按照統一的操作規程,開展業務工作,規范業務管理。二是加強內部控制和稽核。按照新的業務操作規程,以加強內部控制為重點,健全完善了財務會計統一核算制度,嚴格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規則》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進一步提高內部風險控制水平。三是主動接受監督。通過實施定期報告,經常審計,信息公開,多途徑查詢等把住房公積金業務置於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增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公信力。
4、理順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模式,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一是要按照「四統一」原則,盡快理順管理體制,對各縣(市、區)辦事處、管理部實行授權管理,推行主任聘任制、會計委派制。二是要根據襄樊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的特點和要求,建立、完善和實施了幹部培養、選拔機制。按照「引進與培養並重」的思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引進金融管理人才和信息技術人才,優化人才結構。通過加強對財會、檔案管理、行政執法等相關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以隊伍的高素質推動事業的大發展。三是建立幹事創業的激勵機制。要根據中心實際,建立完善科室職責和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建立健全中心對各分支機構業務目標考核體系和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樹立了「以工作實績鑒才用人」的正確導向,激勵幹部幹事創業。四是要以人本服務為核心,以效能建設為重點,努力塑造部門良好形象。抓好《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文明服務行為規范》和《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服務准則》等制度的落實,廣泛推行 「首問負責制」、 「服務承諾制」,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逐步打造襄樊住房公積金「黨委政府放心、幹部職工滿意、服務優質高效、工作務實一流」的部門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