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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發布時間:2020-12-31 00:44:31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用途有哪些如何進行管理

1、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就是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的差額。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包括住房公積金存款利息收入、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和委託手續費支出。在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和支出中,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占絕大部分份額。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2、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於增值收益的權益歸屬以及分配存在較大爭議,爭議的焦點集中在剔除風險准備金以及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後的增值收益余額的歸屬與分配問題。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房建設有公權侵犯私權之嫌。究其具體原因如下: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建設部公布的《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要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即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全部余額, 將由財政支配。這些規定都從法律角度限定了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的主要分配方向,但是,《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三條明確規定: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屬於職工個人所有。這就規定了住房公積金的資金, 來源於單位和職工個人, 資金的所有權屬於職工個人, 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另外,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的差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收入主要來源於存款利息及存貸利息差額( 即公積金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利息差額) 兩部分構成的。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來源不論是企業自籌, 還是由財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 都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 屬於職工個人用於解決住房問題的專項資金。按照我國《物權法》中有關所有權的四項權能界定, 即所有人有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資金運作的過程中產生的, 應歸住房公積金全體繳存者所有,而動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房建設則違背了繳存職工上述權利的一致性和法定性,有公權侵犯私權之嫌。
3、完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的機制
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城鎮居民的住房問題, 結合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運行狀況和居民購房的剛性需求情況, 本人認為公積金增值收益是可以在滿足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經費後有條件、有比例的一部分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一種補充資金來源。但必須保障和尊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有效配置存量資金。那麼,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本人認為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配。
建立內部收益分配機制。 建立住房公積內部收益分配機制,即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內部進行收益分配。首先,要向繳存職工中分紅。根據決策機關的相關決議,按個人住房公積金佔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余額比例,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支付相應的其他增值收益(分紅)。其次,要向公積金繳存者支付法定利息。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存款利率,按個人住房公積金佔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余額比例,向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全額支付存款利息。
實行貼息貸款政策。 貼息貸款是個人住房擔保貸款政策性貼息業務(以下簡稱貼息),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有關商業銀行合作,對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凡符合貼息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由管理中心根據借款人可以申請的貼息額度,按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差進行貼息。貼息貸款這一互助性政策貸款可以更快、更有效地解決公積金繳存者內部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內部有住房困難的公積金繳存者實行貼息貸款政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體現了建立公積金制度的目的。
實施合理的補償方式。 對長期存儲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者給予資金補償,維護只存不貸者的利益。具體來說可採用兩種補償方式:第一種是,依據住房公積金存儲時間的長短,執行不同的利率標准,存儲時間越長,執行的利率標准就越高。隨著儲蓄時間達到一定年限,可將利率追認為定期利率。第二種是,對在退休前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者,給予一定資金補償。
採用借款形式用於廉租住房建設。 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房建設,發揮了住房公積金的社會保障作用。國家設立專門的機構來管理住房公積金並提供多項優惠政策,這說明公積金與一般公民的私人財產有所不同。因而將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中低收入階層的廉租房建設體現了公積金的社會保障性。但可以不直接使用,可以採用借款形式,利息比照公積金貸款利息並適當上浮。借款主體可為當地政府的代理人(住房保障事業法人),當地有信譽有實力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應作為借款的擔保人。這樣就避免了將公積金增值收益直接用於廉租房建設所造成的公權侵犯私權之嫌,同時也發揮了公積金的社會保障作用。
4、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的有效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不僅有利於住房公積金事業的健康穩步地發展,而且使得住房公積金這一取之於民, 用之於民, 造福於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繳存職工切身利益的同時兼顧國家經濟持續平穩地增長。

❷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後()用於廉租房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總則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版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權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❸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主要由使用住房公積金累積余額購買國債收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銀行專戶存儲利息收入和無法支取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款收入三部分構成。簡單點說,就是利用住房公積金所獲得的衍生收益。

為解決住房公積金貶值問題,提高公積金的存款利率是可選擇的方法,但存款利率提高幅度有限,最多提高至一年期存款利率,約3%。適當擴大住房公積金的投資增值渠道,增加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是解決公積金貶值問題的重要渠道。「增值收益」的真正功能實質上是抵銷住房公積金的貶值,所以,所謂「增值收益」其實是住房公積金的「保值收益」。既然是保值收益,而非額外所得,自然應歸繳存人,否則,則是剝奪繳存人「本金」的行為。

(3)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擴展閱讀

政府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之間的關系是信託關系,政府是住房公積金信託的受託管理人,增值收益是信託收益,應屬繳存人。

雖然條例沒有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與政府之間的法律關系的性質,但無論從法理角度,還是世界各國類似中國住房公積金的基金或公積金立法經驗,皆以信託關系界定公積金與管理人政府之間的法律關系,增值收益當然歸屬繳存人(受益人),沒有「政府獲取增值收益」的立法例。

政府作為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人和風險兜底擔保人,可適當提高管理費用和風險准備金或其他科目,而非簡單規定增值收益歸政府財政。

❹ 住房公積金公積金公積金增值收益可否用於廉租房建設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可以用於廉租房建設。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和業務支出的差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全額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主要用於三個方面:一是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二是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三是建立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增值收益」來自使用公積金余額購買國債的收益(目前規定只能用於購買國債),公積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銀行專戶存儲獲取大約1.2%的利息收入)和無法支取的公積金賬戶存儲款收入三個部分。
原來,公積金個人賬戶存款利率之所以如此之低,是因為公積金管理中心從中「抽了水」,將一部分「存貸差」收入囊中,並非由銀行一家獨享。
按照《條例》和財政部《關於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規定增值收益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風險准備金。
提取比例按不低於當年增值收益的60%,或按不低於年度貸款余額的1%;
2、管理部門的管理費用;
3、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
目前執行這一規定的情況各地都不一樣,增值收益規模大的除去管理費用外,有大量盈餘收益的,則按60%提取;而增值收益較少的,則按貸款余額1%執行。同時,對這一制度的理解也有差別,有的理解為貸款總余額,有的理解為當年貸款的余額。同時管理機構性質不同,執行也不一樣,各地都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有選擇性的執行。

❺ 單位普通會計人員在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方面能有哪些創新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至今,住房公積金政策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當前,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還處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其中,財務管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和內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於傳統意義上的存繳、提取公積金和貸款,更加註重的是實現公積金的增值,帶動社會經濟的進步。所以,怎樣完善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水平,以及實現公積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現狀
(1)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存在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挪用資金的現象,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管理中心並沒有以身作則,有些地方的資金管理分散,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監督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現象在我國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員工通過修改合同、內部調賬等方式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更有甚者,挪用資金進行投資、捲款逃離等。這些現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員工法律意識和財務意識淡薄。
(2)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夠規范,具有較大的財務隱患。當前,很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缺少相應的內部管理,對資金的管理較為分散,還有一些巨額的資金,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證券市場。不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資金交到證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購買較大風險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變化,股價下跌,資金就會大量縮水,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來的將是巨大的損失。
(3)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目標存在誤解。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於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往往會被管理者誤解為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不關心,也不關心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情況,使得住房公積金沒有被盤活,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收益。
(4)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較低。當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已經逐步調整到位,我國各個地區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以及直轄市和其他地區的市為中心成立了管理機構,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開始逐步走向規范,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還不夠高,很多的住房公積金還只是沉澱在銀行,有些地方存在將住房公積金放在股市、貪污等違法違規現象。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針對住房公積金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1)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離不開管理部門的科學管理,科學管理來源於科學制度,科學制度是住房公積金提升價值的首要保障。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體現在公積金的籌集和使用上,資金流轉環節操作的復雜性和連貫性決定了財務風險級別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設,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積金的運營風險,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平。
(2)保證公積金賬戶管理的獨立性。首先,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一個基本的結算賬戶,對財政部門劃撥經費和其他往來款進行統一管理,各個科室不能私設銀行賬戶;其次,實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允許隨意將本單位的資金借給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人員應該將各項收入立即入賬,對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也不得白條抵庫,所有的貨幣資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另外,財務人員在對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進行處理時,都要按照申請、審批、收付、記賬以及復核等相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及時向財政進行結報。
(3)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全面預算能夠對公積金的合理運用進行有效控制,降低運行成本。在實施預算的過程中,應該對實際核算的結果與預算管理實施差異分析,以此制定調控措施,干預公積金財務管理,使其在正確的預算方向上繼續運轉並對以後的預算管理工作方向進行指導。進行預算管理的結果分析和評價,制定獎懲措施保證預算管理的可持續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財務運作模式當前還存在很多問題,使用機制不健全、收繳困難等都給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為此,應該運用互助機制、長期法則和大多數法則,擴大公積金的覆蓋面,吸收更多社會成員加入住房公積金,從靜態收繳模式轉變為動態收繳模式,創新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模式,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的高效運作。

❻ 如何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和使用監管

答: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❼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如何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增值收益」來自使用公積金余回額購買國債的收益(目前規定答只能用於購買國債),公積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銀行專戶存儲獲取大約1.2%的利息收入)和無法支取的公積金賬戶存儲款收入三個部分。

❽ 公積金增值收益到底屬於誰 限制多提取難能不能有改變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版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權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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