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根據提取公積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體規定如下:
一、憑《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且此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職工距上次本人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歸還住房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職工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時間間隔1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5、提取時,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貸抵押合同登記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辦理;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配偶僅有唯一一次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後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未結清;
5、組合貸款還款期間,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發生最長連續逾期在3期以內(不含);
6、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距本人上次辦理的時間間隔需滿1年;
7、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且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8、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1)湖北省恩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武漢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所需資料
一、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摺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⑵ 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