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提取3個月什麼時候到賬
15天左右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❷ 北京住房公積金我剛上滿3個月,能取嗎
剛剛繳納住房公積金才一個月,是不可以提取的。
職工有下列12種情況之一,可申請提取回個人賬戶的住答房公積金: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
4、家庭成員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5、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後未再就業;
7、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
8、離休、退休;
9、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
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1、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支取死亡職工的公積金。
❸ 公積金只交了3個月能提取嗎
公積金只交了3個月能提取。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出通知,稱只要連內續繳存3個月公積金,容名下無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新規的主要內容是:
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根據新規定,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並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並納入徵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規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❹ 住房公積金交3個月的+不交了能取出來嗎
不能,符合條件才能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❺ 公積金租房子是三個月一提取么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專賬戶內的屬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❻ 住房公積金上了3個月,能不能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沒有規定必須連續交多久才可以提取出來,滿足以下情形之一都可以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離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3.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4.銷戶提取
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❼ 住房公積金提取3個月後是自己到賬嗎
提取之後到賬銀行卡。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專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屬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❽ 公積金累積三個月就可以取嗎還是需要連續三個月才能取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專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屬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