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嗎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住房公積金能不能異地提取,流程是什麼?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㈡ 如何在網上提取住房公積金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在網上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的時候,需要辦理一些手續,如果單位已經辦理了網上的自助提取手續的話,就可以直接上網查詢,然後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具體的公積金提取,這樣隨時可以提取十分方便;
(2)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核表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參考資料:住房公積金-網路
㈢ 住房公積金取出來需要什麼手續什麼證件請詳細點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一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一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這份資料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取。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1]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2]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住房公積金網路
㈣ 長沙公積金怎麼提取 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符合《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長沙住房公積提取管理辦法補充規定》、《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操作規程》規定的若干提取條件,資料齊全的皆可進行公積金的提取。具體辦理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辦理條件
(1)職工家庭(指夫妻雙方,下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職工家庭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3)無房戶支付房租的
(4)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被納入廣鐵(集團)公司當年特困戶救助名單的職工
(7)出境定居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9)職工或其配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10)職工符合(1)、(2)、(3)項規定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1)職工符合(1)、(2)、(3)、(6)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2)職工符合(4)、(5)、(7)、(8)項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提取後該職工個人賬戶同時注銷
二、辦理地點
長沙市各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長沙市各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時間
辦理點工作時間參考: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時間(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冬季作息時間( 10 月 1 日-次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辦理材料
(1)必須攜帶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提取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如購房人是配偶或共有人是配偶的,須提供《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
在長沙地區購建房的,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和配偶《居民身份證》,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及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未婚的須提供戶口簿或單位出具的近 3 個月《未婚證明》
(2)購買自住房
購買新建商品房:提供《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備案,下同)、《購房增值稅普通發票》
購買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權證原件提供銀行蓋章的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
購買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自建經濟適用房計劃批文》(復印件)、經房改辦蓋章確認的《購房認購單》或《購房清冊》(復印件);購房款付款憑證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項目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購房合同》、《購房稅務發票》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鎮內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支付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翻建提供);農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農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個人建房用地許可證>)、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支付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翻建提供)
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門出具的C、D級《危房鑒定書》、《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支付憑證
(4)償還自住房貸款本息
償還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除基本資料外無須提供其他資料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貸款本息,按月償還(含提前部分還貸)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二手房為<契稅完稅證明>),《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還貸之日起所有《還款明細》,超過24個月的提供近24個月的《還款明細》,蓋銀行業務章、住房公積金貸款加蓋住房公積金業務章)
提前結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稅完稅證明)、《借款合同》、 《還款明細》及《貸款結清證明》(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加蓋銀行業務章、住房公積金貸款加蓋住房公積金業務章)
償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的:按照本條第(三)項 1 、 2 點的規定提供對應資料。
(5)無房戶支付房租
提供站、段、公司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工作地證明》、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配偶在同一戶口的<戶口簿>,未婚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近三個月(或<戶口簿>)《未婚證明》、夫妻雙方工作地的《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長沙以外地區,由本人到工作地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自行開具, 3 個月內有效。長沙地區,以房屋產權信息系統查詢結果為准,不需職工本人提供)
(6)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
(7)退休
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證》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廣鐵(集團)公司特困戶救助文件》及名單復印件
(9)出境定居
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出國定居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手續》職工個人賬戶余額超過1000元的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職工單位出具的《合法繼承人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居民身份證》(多人繼承均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1)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重大疾病:提供患者《居民身份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醫療費用發票、《住院結算單》和《親屬關系證明》(配偶提供<結婚證>;子女提供<戶口簿>;父母提供由單位人勞部門出具參加工作時填寫的含有家庭成員一頁的履歷表復印件並蓋章)
重大災害:提供受災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宅基地使用批文》、相關部門出具的《重大災害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五、辦理流程
Step 1: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並加蓋預留印鑒
Step 2:攜帶《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連同有關證明資料(各種情況下所需的相關文件『辦理材料』已詳細列出)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批。工作人員確定材料齊全並符合條件的,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Step 3: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六、辦理時間
即時辦理
七、辦理費用
無需繳費
八、溫馨貼士
(1)辦理業務時請攜帶齊全所需的相關相關文件
(2)用戶也可以通過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提取業務,更加的快捷方便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信息來源於:長沙住房公積金中心
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審批項目流程清單
關於印發《長沙住房公積金鐵路分中心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㈤ 上海在職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條件不一樣。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5)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核表擴展閱讀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㈥ 石家莊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提供資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繳納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只需提供標明合同編號、賣方單位名稱、買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設計用途、購房地址、房價、付款方式、買賣雙方簽章等信息的所在頁。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共同買受人可一次性提取合同簽訂日或房屋所有權證出證日前賬戶余額,提取總額不超過已付房款總額,取整到百元。
如果您購買二手房
提供資料: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共同買受人可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權證出證日前賬戶余額,提取總額不超過已付房款總額,取整到百元。
希望可以幫到您。
㈦ 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怎麼取在哪裡取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公積金後,符合相關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第三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離休、退休的;第五齣境定居的;第六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後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離休、退休的;(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