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自住房提取公積金怎麼操作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專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屬、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2. 購買自住房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貸款的嗎?拿著合同,不動產預售登記,發票去公積金中心
3. 已提取公積金,可以購買自住房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內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容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 裝修自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有購房合同就可以提來取源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5. 2017年常州購買自住房提取公積金相關政策
為提高常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購房支付能力,進一步規范常州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2008〕196號)等規定,現對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意見明確如下:
提取對象
職工2015年5月1日以後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除職工本人及配偶可向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外,其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僅指購房人的父母、子女)也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購買自住住房的,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含配偶、直系親屬)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職工購買一處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購房有效證明材料簽發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提取後職工帳戶內應保留10元以上的余額)。
職工本人、配偶、同戶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額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的總價款;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補息貸款」,下同)的,提取總額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的總價款。
提取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應親自到場辦理,並提供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存卡和購房證明材料的原件;職工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另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職工同戶直系親屬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另需提供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職工因故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需委託他人代辦提取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申請職工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存卡以及購房證明材料的原件,代辦人憑密碼(非初始密碼)代辦提取。
購房證明材料包括以下五類:
職工購買本市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
職工購買本市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
職工購買本市拆遷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拆遷安置協議和拆遷安置補償結算表以及入住證明。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購買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發票、契稅完稅憑證。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核表》和《江蘇省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
其他
已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僅限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對偽造合同、證件、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違規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其限期退回並暫停其提取和申請貸款的資格;對拒不退回的,公積金中心除暫停其提取和申請貸款的資格外,並將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通報職工所在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網站曝光、記入相關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對協助造假或提供虛假合同、證件、發票等材料的機構和個人,公積金中心通報當地行政部門備案並記入信用徵信系統;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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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購買二手自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可以辦理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政策,主要參考《關於進一步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7]58號),相關內容如下:
(選自公積金達人)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3.《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4.《關於進一步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7]58號)
申請條件/提取類型:
職工本人因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現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的期房和現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稱二手房)用於自住的,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填寫表格: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101)一份
提交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填表說明:
(1)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
(2)無法提供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提交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以確定房價款和提取限額。經辦網點工作人員會通過市住建委密鑰核驗購房真實性,住房支出按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契稅完稅憑證)上的購房款確定。
(3)申請人有住房補貼的,可在表內提取限額欄中購房金額的數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提取限額,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與原操作的區別:
取消了原由經辦人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提取清冊」、「提取記錄單」,不需要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申請人信息部分由本人填寫。
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地址、電話:
各管理部及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的地址和電話在「公積金達人」公眾號內點擊「市管專欄-我要查詢」獲取。
辦理時間: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或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於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准予提取的,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
註:實際業務操作中,經辦銀行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會於當日審核完已提交的提取材料,如審核無誤的情況下,自櫃台受理業務第二天起,三個工作日後提取款項到賬。如未到賬,請及時與單位經辦人或管理部聯系查詢。如辦理的業務屬於特殊業務且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則到賬時間可能延遲幾日,請您耐心等待。
辦理程序:
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由單位經辦人辦理。單位經辦人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材料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持相關材料向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提出申請。經辦網點工作人員會通過外聯住建委系統核驗購房情況。
職工賬戶已轉入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戶的,可由職工本人持相關提取材料辦理。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本人長期不在北京地區、患病行動不便,可以委託他人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受託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文書,及相關提取材料到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櫃台辦理。提取金額應打入委託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
辦理提取必須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以確保劃款正確率。
申請辦理約定提取時,應填寫《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
7. 購買自住房未貸款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你好,可以提取的。屬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情況。滿意請採納,謝謝。
一、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 、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三、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8. 購買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有沒有時間限制
購房在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購買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版房款時直接使用公積權金沖抵房款外,購買其他各類房屋都需在產證辦出後方可申請提取,同時自產證發證之日起有六個月的辦理期限,超過六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提前結清住房貸款(結清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結清後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同時自結清之日起有三個月的辦理期限,超過三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