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所得稅 購房貸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時申報
《國務院關於印來發個人自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購房貸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標准為1000元,而租金扣除標準是800~1500元,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
② 深圳住房租賃市場亟待規范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17日發布「緊急通知」,提出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方式,加大企業資金斷裂風險,侵害房屋權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將住房租金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
明眼人不難看出,幾個「不得」,針對的正是近期部分長租公寓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造成的「爆雷」問題。所謂「高進低出」,說的是支付房東的租金高於收取租客的租金;所謂「長收短付」,指的是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長於給付房東租金周期。兩種方式雖略有差別,但在實質上都是把租房做成了金融生意——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種種方式預收租金,獲取大量現金流,一旦「跑路」,就會給房東和租戶留下難以收拾的爛攤子。
好端端的租房,怎麼變成了金融生意?這或許反映了某種「創業模式」。以共享單車為例,個別企業倒閉以後,「押金難退」也曾引發社會關注。同樣,一些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兩頭吃」,獲取了大量現金流。事實一再證明,缺乏監管的沉澱資金,很有可能變成企業的「搖錢樹」。此前,有城市要求企業將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就是為了約束挪用資金,防止資金鏈出現斷裂。
不得不承認,類似的「爆雷」「跑路」案例,很可能產生「劣幣效應」。表面上看,一些租賃企業一走了之,留下的是一地雞毛。但實際上,這些行為會戕害人們的租賃信心。現在,許多人都有重購輕租心理,就是因為租房套路太多、誠意太少。一些企業借機收割「韭菜」,無疑是在加劇人們的不安全感,這對於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並非好事。相關部門應該重拳出擊,堅決不容許「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租房市場有法可依、規范運行是民心所向。據統計,目前我國在城鎮租房居住人口約為1.6億,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如果租房少些波折,讓人們能過上高品質生活,那麼,願意租房的人就會越來越多,也有利於房價企穩。不久前,住建部出台《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就明確提到了「租金貸」問題。借著深圳的「緊急通知」,應該進一步認識到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的必要性,對租賃市場主體行為進行更多規范和約束。
除了「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金融風險,租戶還會遇到強勢房東、黑心中介以及各種屈辱條款,這都需要引起相關部門重視,早日建章立制,把住房租賃市場拉到正軌上來。
③ 南京八部門發文: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誘導、強迫租客使用租金貸
12月12日,江蘇省南京市房產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市金融監管局、人行南京營管部、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市委網信辦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嚴禁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隱瞞、欺騙或強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貸」。
《通知》共有18條,從租賃住房登記、房源、租金等多方面進行了規范。
在租賃機構租金收付管理方面,施行租賃機構租金銀行監管。以代理經租和轉租方式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的住房租賃機構,應在房產管理部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指導下,與駐南京的商業銀行簽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開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該賬戶不得支取現金,不得歸集其他性質的資金。
住房租賃機構應在經營場所、房源發布平台、租賃合同中明示專戶信息和租金收付方式。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超過三個月的,住房租賃機構應將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同時繳納與經營規模匹配的風險保證金;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在三個月以內的,由承租人自主決定租金和押金是否存入監管賬戶管理。
存入監管賬戶的租金在住房租賃機構、承租人和監管銀行簽訂三方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生效後的次月初按月劃轉給住房租賃機構。
在規范租賃機構收費上,《通知》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等經營主體,收費應明碼標價,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等內容,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經紀機構不得賺取租金差價、收取續約合同傭金。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拖欠房屋業主租金,擅自提高承租人租金;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或解約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及時退還承租人剩餘租金、押金等。
《通知》在規范租賃消費金融業務上,要求嚴禁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隱瞞、欺騙或強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貸」。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審慎、規范開展「租金貸」業務,確保業務合規、風險可控、權責明確,已發生的「租金貸」業務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金融監管部門備案。
④ 公租房可以貸款嗎
公租房不可以拿來做抵押貸款的,因為它的產權是政府的房管部門不是你的個人產權
⑤ 什麼是長租房政策
長租市場,這個剛剛興起卻蘊含巨大潛力的市場,吸引了大資本紛紛進入。建行的「存房」業務上線3個多月就完成了近400筆,而鏈家旗下主打長租公寓的品牌自如,今年獲得了40億A輪融資,公司估值近200億元。
「自2017年租賃政策深化並全面落地以來,租賃市場迎來了真正的黃金時代,房地產長效機制也開始體現出調控優勢。」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認為,放眼2018年,租賃市場將是房地產紅利的焦點,租購並舉也將在更多層面得到進一步體現。
不過,長租市場無論是運營模式還是盈利渠道,都無經驗可循,生搬硬套國外經驗似乎也並不符合當下中國人的習慣。怎麼定價,什麼才是能讓市場接受的玩法,想要分得這杯羹恐怕並不容易。即使是萬科10年180萬的房租帶來了「驚嚇」,事實也是,相較於企業的投資,這些房租並不算多,企業的回報率不過2%。
中國的樓市已經不似以前,博傻賣樓的時代早已隨著逐漸加碼的調控政策一去不復返。但是適合城市新居民的可租賃品質住宅供給嚴重不足的矛盾仍在,住房租賃市場則被看作是解決問題的最好出路。
如何租到適合自己的房子?
「我們的定位就是給企業的高端人士打造的,這樣的價格其實並不貴。」位於北京城區的一家長租公寓負責人對北京晨報記者直言,一間三四十平方米的單身公寓每個月的房租價格要1萬元以上,且一簽就是1年。
不過,相對於周邊房源,萬科北京翡翠書院的價格算極高的了。10年180萬元,每個月相當於1.5萬元,而周邊房源的房租不過每個月四五千元。不過,也有分析人士稱翡翠書院的房租已經包含了10年的房租漲幅,綜合來看並不貴。萬科相關人士在接受北京晨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租房目標客是家庭。
在北京晨報記者走訪中發現,目前的長租公寓有較為平價的一類,如鏈家旗下的自如公寓、我愛我家的相遇等這一類別,也有較為高端價格的長租公寓。但由於品牌長租公寓均有較強的物業管理,價格普遍較普通住宅貴一些。
張波表示,目前,我國租賃市場還是以房東自發出租、房地產中介提供服務的模式為主,缺乏專門運營租賃服務的企業。隨著房價高企和人們生活態度的改變,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對於租房的接受度會增加。而且相較於傳統租賃住宅,年輕人更偏愛裝修完善、服務優質的長租公寓。
張波認為,近年上海、北京等城市在土地出讓環節制定的鼓勵住房租賃的相關政策,也將推動長租公寓市場供應加速。隨著越來越多「國家隊」、「房企」等正規軍加入長租市場,未來可供租房者的選擇也將會越來越多樣。
⑥ 多地已實行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具體的政策是什麼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生活方式也發生了很大的改善,如今的生活與以前相比那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政策也是隨著社會的不斷變化而不斷改革的,相信大家對於住房租賃資金監管都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很多人就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就是多地已實行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具體的政策是什麼?對於這一問題的回答,比如說不得誘導使用租金貸,下面我們具體來解釋一下。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關於這樣的政策也還是有很多的,平時我們應該更加關注於我們生活中的變化,注重那些政策的調整以及裡面的具體的規定,這才能夠讓我們在今後的生活中懂得更多的規則,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還有就是我們的行為也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我們的自由是相對的自由,而不是絕對的,要在國家的規章制度所允許的范圍之內。以上就是我總結的一些多地實行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相關知識。
⑦ 個稅專項扣除、夫妻可以一個選租房一個選住房貸款嗎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回扣除條件答
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准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7)長租房住房租賃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租金支出必須由簽訂租房合同的扣除,租房合同沒有格式和模板的要求,真實的合同就可以;
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不可以同時享受;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且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
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能享受本政策;
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系),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准各自扣除;
納稅人的工作城市與實際租賃房屋地不一致,可以按照實際工作地城市的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
⑧ 南京: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誘導租客使用租金貸
12月12日,江蘇省南京市房產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市金融監管局、人行南京營管部、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市委網信辦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嚴禁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隱瞞、欺騙或強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貸」。
《通知》共有18條,從租賃住房登記、房源、租金等多方面進行了規范。
在租賃機構租金收付管理方面,施行租賃機構租金銀行監管。以代理經租和轉租方式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的住房租賃機構,應在房產管理部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指導下,與駐南京的商業銀行簽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開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該賬戶不得支取現金,不得歸集其他性質的資金。
住房租賃機構應在經營場所、房源發布平台、租賃合同中明示專戶信息和租金收付方式。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超過三個月的,住房租賃機構應將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同時繳納與經營規模匹配的風險保證金;承租人向住房租賃機構支付租金周期在三個月以內的,由承租人自主決定租金和押金是否存入監管賬戶管理。
存入監管賬戶的租金在住房租賃機構、承租人和監管銀行簽訂三方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生效後的次月初按月劃轉給住房租賃機構。
在規范租賃機構收費上,《通知》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等經營主體,收費應明碼標價,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等內容,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經紀機構不得賺取租金差價、收取續約合同傭金。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拖欠房屋業主租金,擅自提高承租人租金;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或解約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及時退還承租人剩餘租金、押金等。
《通知》在規范租賃消費金融業務上,要求嚴禁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企業等相關主體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隱瞞、欺騙或強迫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貸」。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審慎、規范開展「租金貸」業務,確保業務合規、風險可控、權責明確,已發生的「租金貸」業務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金融監管部門備案。
⑨ 60餘家企業與銀行搶灘住房租賃市場是什麼原因
12月18日至20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了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與十九大報告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定位相呼應。
對於上述會議強調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興業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這意味著,2018年租賃住房試點可能進一步深化與推廣。」
在國家大力推動租賃市場發展的背景下,國內長租住宅在房地產萬億市場已被市場認為是新的藍海。
目前,租房金融聯盟已經集合了多類別金融機構、商業及住宅服務運營商、房地產開發商以及房產信息服務平台等企業,主要覆蓋全國重點一二線城市。
房屋租賃市場具有萬億藍海發展空間,也吸引了銀行的「搶灘」。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以及中信銀行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加碼住房租賃市場。
首先是中國建設銀行的行動最為迅速。近兩月以來,該行先後在佛山、深圳、武漢等地聯合房地產企業推出住房租賃房源,並提供住房租賃貸款等金融產品服務。據了解,目前該行聯手其他房產企業,在北京地區已推出1000餘套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