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死了個人社保與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繼承人可以從社保與住房公積金中拿到: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
(2)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3)喪葬補助費;
(4)一次性撫恤金;
(5)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四章「工傷保險」項目中,第三十八條第八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第五章「失業保險」項目中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1)住房公積金死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 人死以後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我老公去世了,他的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在去世後住房公積金賬戶其親屬可以憑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住房公積金死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 本人已去世 住房公積金該如何提取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家屬(繼承人、受遺贈人)憑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公證書,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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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4. 如果人意外死了,他的公積金和社保能取出來嗎
繳存職工意外死亡,住房公積金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憑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和身份證、遺贈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提取(繼承、受遺贈)全額支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職工的繼承人不能親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需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戶籍證明,同時,受委託人還要出具職工工作單位的委託提取證明和受委託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受委託人身份證明。
二、在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他們放棄繼承或受遺贈的情況下,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停止,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可繼承。
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依法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如果參保人離世之後,其醫保待遇相應停止,但其個人醫保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由家屬繼承。
另外,醫療保險的主體是共享,個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時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險人去世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政策報銷,其他都不退不補。
【養老保險】有扣有退
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期間身故,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故,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若無繼承人,和醫保一樣,賬戶余額歸集於其餘統籌賬戶收益。
另外,國家在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中有明文規定,假如在繳費的中途,繳費人去世了,養老保險可按當地所繳納的扣除比例扣除共享部分,其餘部分可退還給繳費人的繼承人。
5. 職工死亡後其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可以辦理提取公積金;
職工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公積金提取只能是個人交納那一部分。
6. 死亡人的住房公積金
死亡提取條件:
1、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公積金繳存職員死內亡或被宣告死亡;容
3、有公積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死亡提取所需資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
3、提取轉賬賬戶;
4、其他證明材料,例如繼承、遺贈公證書。
【備注】:具體提取所需資料,依據本地公積金政策執行。
死亡提取流程:單位經辦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公積金辦事機構申請提取即可。一般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可。具體提取流程依據本地公積金政策執行。
7.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去世怎麼辦
由房產繼承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不願意承擔債務,銀回行會法院申請答拍賣房產(因為房產是抵押了的),拍賣的款項,優先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繼承人。。。貌似只能充公了)
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8. 人去世了住房公積金怎麼退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回宣告答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相關規定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9. 人死了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可以把公積金提取出來,持死亡證明去當地公積金中心辦理。
死亡符合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沒有雙倍返還的說法,本來公積金賬戶里的錢就是自己繳存一部分,公司繳存一部分。